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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检察院“两法衔接”会议室信息系统集成设备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时间:2017-09-2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项目询价采购公告

         

        一、项目的名称、预算金额、工期、中标方法

        1、项目名称: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检察院“两法衔接”会议室信息系统集成设备采购项目。

        2、项目预算总价:人民币壹拾玖万捌仟伍佰陆拾柒元柒角(¥198567.70元);上述预算为报价最高限价,报价超过上述限价的作无效报价响应处理。

        3、项目工期:合同生效之日起15个日历日内完成项目设备的供货、安装调试及验收工作。

        4、中标办法:本项目采用低价法来确定询价中标候选人,询价投标报价必须低于或等于预算价方为有效。参与询价投标单位少于三个或者有效投标被否决的,采购人将依法重新组织询价活动。

        二、询价投标商资格要求

        1、投标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资格条件。

        注: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或者分支机构进行报价。

        2、只有购买了询价文件的投标商才有资格参加报价。

        三、项目咨询、领取询价文件(项目具体实施需求文件)及报名时间和地点

        时间:2017年9月20日--9月27日 每天上午8:30—下午17:30 ,地点:香洲区人民检察院714室,地址:珠海市香洲文园路39号,项目联系及咨询电话:0756-2613677,联系人:周先生。

        参与询价的投标商可根据领取的用户需求文件内容需求,按照项目的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测量勘察现场。

        四、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地点及现场询价事项

        投标商递交询价文件必须在2017年 9月28日(星期四)上午10时前,将密封的报价书(须密封加盖公章)送到香洲区人民检察院719室方为有效,同时参加现场询价开标会,逾时不候。

        递交的有效询价文件应包含:1、项目询价报价书;2、承诺书。参加项目询价人员需出示身份证、法人证明(原件)或法人委托书(原件)(密封标书以外提供)及报名时所提交资料的原件。

        项目询价开标时间:9月28日(星期四)上午10时30分,地点:香洲区人民检察院719会议室。

        五、项目实施和安装要求

        1、中标商必须按项目采购的用户需求文件要求实施,并全部满足采购项目技术相关要求。

        2、中标商必须在合同签订后三天内组织设备定制、安装,工期为15个日历天内。项目质量必须符合采购所有规范要求并确保质量合格。

        六、验收及付款办法 

        项目全部内容实施竣工,并经现场操作、使用,验收合格后10个日历天内支付95%项目款,保修期(1年)期满后且无质量问题的一次性无息支付剩余款项。

        七、参与询价投标单位注意事项

        各投标商必须根据项目需求书自行考虑风险因素计算询价报价,一旦中标,投标报价将不会因市场变化因素或技术参数而得到调整,即视为全部承诺询价招标文件的各项条件。投标单位报价均包含项目安装、培训、税金等费用。

         

         

                  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检察院

                    2017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