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惩危害民生刑事犯罪 市检察院专项立案监督成效明显(珠海特区报2013年9月17日)
时间:2013-09-23 作者: 新闻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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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我市检察机关全力投入查办与预防危害生态环境职务犯罪、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职务犯罪专项整治行动,扎实推进专项立案监督活动,取得了明显成效。
今年5月,根据省检察院的统一部署,我市检察机关集中开展了以“查办与预防危害生态环境职务犯罪”和“危害民生刑事犯罪专项立案监督”为主题的举报宣传周活动,通过上街设点宣传、走访重点部门、法律“五进”活动和依托媒体、网络宣传等途径,为专项工作的开展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为增强监督的震慑力,保证专项行动取得实效,在专项整治活动中,检察机关反渎职侵权部门积极整合监督资源,通过审查“两法衔接”平台案件、查阅行政执法案件台账和案卷等方式,重点监督行政机关是否存在有案不移情况;侦查监督部门通过备案审查等方式,监督公安机关对行政执法机关移送的案件依法及时进行处理,有效形成了工作合力。
据统计,今年以来,市检察机关共走访、抽查行政执法单位20个79次,抽查行政执法案卷80份,成功监督移送案件3件3人,监督公安机关立案2件2人。
针对群众反映的我市管辖海域非法电鱼现象突出、严重破坏海洋生态环境的问题,市检察院向渔政管理部门发出检察建议。渔政部门高度重视,很快查处了2宗非法电鱼捕捞案件,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市公安局立即对这两条线索立案侦查,并将犯罪嫌疑人抓获归案。据了解,上述两宗案件是我省近年来仅有的非法捕捞水产品犯罪案件。
此外,侦查监督部门在办理审查逮捕案件过程中,注重发现案件中危害民生刑事犯罪线索,并深挖案件背后的渎职犯罪行为。
如香洲区检察院侦查监督部门在办理前山福溪村危险物品肇事案过程中,一方面监督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犯罪嫌疑人非法销售伪劣产品的行为,另一方面针对犯罪嫌疑人没有相关资格却经营成品油多年的问题,将相关职能部门涉嫌渎职的线索移送渎检部门核查。该院反渎职侵权部门已就此立案3件3人。
金湾区检察院侦查监督部门了解到平沙镇存在擅自在农田中开挖鱼塘的情况后,及时与公安机关进行沟通,并派员到现场查看情况,发现约3000余亩基本农田被开挖成鱼塘,遂立即建议公安机关收集相关证据,待农业、国土等部门核实相关数据后进行立案侦查。
市检察院有关负责人表示,专项活动的开展,有力地促进了相关行政执法部门依法行政,及时有效地化解了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切实维护了国家、集体利益和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为“蓝色珠海、科学崛起”发挥了检察机关应有的职能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