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检察院副检察长魏良荣说:“每年选取10个最具警世意义的案例向社会公布,是为充分保障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监督权,发挥刑罚的惩罚和预防犯罪的社会功能。”
检察官点评
1. 廖金花拐骗儿童案
21岁的廖金花将自己未来的幸福建立在男友和小杰骨肉分离的痛苦上,极端自私!该案提醒人们:当心“爱”令智昏!
2. 金震忠诈骗案
金震忠的诈骗手法并不太高明,该案提醒人们,尤其是女性:追求爱情时,特别需要理性和理智!
3. 侵犯商业秘密案
本案中的李佳、许登科、赵伟兵等人都是“80后”,急着想“创业”,但以窃取他人的商业秘密为捷径,最终还是欲速不达!
4. 易飞抢劫、故意杀人案
单独面对陌生人,应做好防范准备。 5. 黄碧光等人生产、销售有毒食品案
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6. 方祥平等七人运输、贩卖毒品案
贩卖、运输毒品过程中的高风险与高盈利,催生了这一犯罪“家族化”、“亲友化”团伙作案的趋势。该案警醒世人:千万别让亲情友情被滥用、变质!
7. 屈建国贪污、受贿案
屈建国在数年间,贪污、受贿共3200多万元,捞钱之大胆、之随便,好像银行就是自家的钱柜一样。如何加强对其监督制约,已成为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8. 黄时南贪污、受贿案
总是有人以权谋私,不愿将权力关进笼子,奈何?将其人关进法律的笼子是也!
9. 白晨刚走私毒品案
0.79克毒品与两个月的铁窗生涯,孰轻?孰重?世人自能衡量。
10. 田兴明等人故意伤害、组织、领导传销活动、非法拘禁案
吴某怀揣发财梦加入传销组织的那天,绝料不到会身心饱受折磨而死,值得深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