舆论监督是国家赋予新闻媒体的重要职责,同样,法律监督是宪法赋予检察机关的重要职责。二者缺一不可。
近年来,珠海市检察院高度重视舆论监督与法律监督的资源整合。“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构建和谐社会与反腐倡廉方面,检察机关和新闻媒体承担着共同的职责。”珠海市检察院有关负责人表示。
关注媒体:
发现“黑网吧”问题
2009年,不少新闻媒体对珠海一些地方出现违法经营的“黑网吧”进行了报道。珠海市检察院从媒体的系列报道中发现个别地方“黑网吧”问题确实较为突出,对青少年的身心健康造成了影响。为此,珠海市检察院与相关职能部门取得联系并进行沟通,相关职能部门对此非常重视,立即采取行动,组织执法人员全面清理、检查、核对网吧经营牌照,对无牌照经营网吧营业点予以坚决取缔和处罚。据统计,开展专项整治的三个月中,相关职能部门共取缔无牌照经营的黑网吧19个,立案查处案件16件,收缴电脑115台及电视机、路由器、游戏机等配套器件一批,在规范网吧经营秩序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为进一步规范网吧行业监管,有效净化社会环境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合作媒体:
强化反腐倡廉宣传工作
连续几年以来,珠海市检察院坚持与新闻媒体配合协作,不断强化对反腐倡廉工作的宣传,形成了“电台有声、电视有影、报刊有文”的工作格局,有力地推动了预防腐败工作和廉政文化建设。据介绍,珠海市检察机关与新闻媒体联合,曾报道过不少关于反腐倡廉的宣传活动。例如,开展每年一度的“举报宣传周”、“12·4全国普法日”以及在报纸、电台开辟专栏等等。检察院有关负责人表示,“通过新闻媒体的集中宣传,营造了反腐败的强大声威,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今年6月,新闻媒体对珠海市检察院举办的“全国检察机关惩治和预防渎职侵权犯罪展览珠海巡展活动”进行了大量宣传报道。展览期间,珠海电视台组织拍摄了《廉政纵横———惩治预防渎职侵权犯罪展在珠海受关注》电视专题片,并在黄金时段连续两期播放;展览结束后,珠海电台与珠海市检察院一道录制《廉政之声》节目,现场与听众互动。“这是为了使公众更加全面地了解党和政府坚决惩治和预防渎职侵权犯罪的决心和行动,也提升了公众对渎职侵权犯罪的认知度,增强了全社会参与和支持反渎职侵权工作的积极性。”
沟通媒体:
及时处理反应强烈的问题
2008年,有市民通过新闻报料热线反映某道路改造工程中存在偷工减料问题,珠海市检察院获悉之后,及时组织力量,查处了一批贪污贿赂案件。同时,有关部门对该工程造价进行重新核算,节省了几千万元的财政支出。
2006年起,珠海市检察院就与珠海市新闻媒体建立起了信息互通机制,各新闻媒体将其搜集的群众报料信息发送给市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部门。预防部门对报料信息筛选分流,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转交相关内设部门跟踪处理。
“新闻媒体掌握着大量的社会信息,舆论监督具有覆盖面大、传播快、影响广等特点。加强与媒体的合作,对于检察机关了解掌握社情民意、促进民生问题的解决有着积极的作用。”珠海市检察院有关负责人表示。
羊城晚报记者 何叶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