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从市检察院传来喜讯,在2011年度全市基层检察院业务工作考评和“四化”建设考核工作中,经过市检察院严格审核和评分,我院获得总分第一名的佳绩。
根据《广东省基层人民检察院建设考核实施办法(试行)》,基层检察院考核实行量化计分制,有关检察业务工作的考核分值占总分65%,从分值设定上体现出以执法质量为重心,突出检察业务工作的设计理念。考核的内容包括履行各项检察职能情况(业务工作)和“四化”建设情况两大部分,履行各项检察职能情况考核涵盖了侦查监督、公诉、反贪污贿赂、反渎职侵权、监所检察、民事行政检察、控告申诉检察、职务犯罪预防等8大业务工作59个小项,“四化”建设情况考核则包括执法规范化建设、队伍专业化建设、管理科学化建设、保障现代化建设等4方面内容124个小项。考核反映了当前基层检察工作的重点工作和基本情况,具有现实性和客观性。
2011年,在市检察院和区委的正确领导下,我院紧紧围绕区委工作大局,认真实践“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以执法办案为中心,全面强化法律监督、自身监督和队伍建设,扎实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各项检察工作全面发展进步。在迎接省、市院考核工作中,我院树立全院一盘棋思想,上下一心,紧密协作,通力配合,共同研究评分细则,按照评分细则划分的事项逐项对应精心准备材料,凭借着认真细致的态度和平时工作中打下的扎实基础,我院以较大的优势获得第一名的佳绩。
通过此次基层检察院建设考核工作,我院更清晰地了解了自身业务量占全市的比重、执法办案质量和各项工作开展情况,找准了工作的着力点,明确了努力的方向。我院将以更加严谨的态度、更加饱满的热情、更加昂扬的斗志、更加务实的作风不断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锐意进取,再接再厉,为建设幸福香洲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