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2月23日,我院经过认真审查,依法以职务侵占罪、诈骗罪,对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珠海市创艺荣泰中英文幼儿园园长莫宝珠提起公诉。
现查明:2004年11月,被告人莫宝珠(女,50岁,香港人)以徐满添的身份资料登记设立了中山市创艺企业管理咨询服务有限公司,被告人莫宝珠为实际出资人。2006年4月,被告人莫宝珠以中山市创艺企业管理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的名义登记设立了珠海香洲创艺荣泰中英文幼儿园,并担任园长负责全面工作。2007年4月至2011年3月间,被告人莫宝珠利用管理本单位财物的职务便利,授意该园财务人员利用虚假的采购单证夸大学生伙食支出的方式,侵占学生伙食费共计人民币900027.88元。
2007年至2011年间,被告人莫宝珠明知非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意外伤害校方责任险”,不得向学生收取,仍以代购保险为名,骗取学生保险费约人民币6万元,其中人民币4500元用于向保险公司购买“校方责任险”,其余人民币55500元占为己有。
莫宝珠克扣幼儿园学生伙食费,每天仅按1元多的伙食标准供给幼儿饮食,经群众和媒体曝光后,引起强烈社会反响,社会影响非常恶劣。在该案审查批捕过程中,我院履行快审快捕职能,及时介入侦查并向公安机关发送侦查意见书,引导公安机关固定、完善证据。在该案移送审查起诉后,我院指派经验丰富的检察官认真审查,在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进一步完善证据后,依法对被告人莫宝珠提起公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