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治理前
发现上述线索后,金湾区检察院公益诉讼部门积极采取措施,发挥检察职能作用,助力生态环境保护!
多方联动 实地走访
金湾区检察院依法启动调查核实程序,公益诉讼办案组联合珠海市金湾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珠海市生态环境局金湾分局工作人员对该片区进行走访调查,掌握大林社区渔业功能区水质污染的具体情况。
诉前磋商 精准建议
作出立案决定后,金湾区检察院与珠海市生态环境局金湾分局召开诉前磋商会议,督促其组织力量对大林社区养殖户进行摸底排查,对未办理环保评估手续的养殖户立即开展环保评估工作,同时向金湾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职:一是建议结合金湾区省级黄鳍鲷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工作,对大林社区水产养殖排灌设施进行整改,稳步推进产业园有关水体、综合体、水道和生态林的全面建设,及时清理河道中非法设置的渔网;二是加强宣传教育工作,提升养殖户环境保护意识,自觉停止使用冰鲜饲料进行投喂;三是加强日常巡查和执法力度,及时发现并拆除非法设置的渔业设施。
督促履职 共管共治
金湾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对检察建议高度重视,积极采取措施履职整改,全面整治大林社区五围养殖排灌系统,在《黄鳍鲷产业园规划》的基础上增设养殖排水精华功能区,责令养殖户排水达标后再排放到外江。珠海市生态环境局金湾分局会同金湾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金湾区红旗镇政府联合开展环境治理工作,彻底清理河道淤积及鱼笼、渔网等非法渔业设施,保持排灌畅通;同时加强宣传培训,引导养殖户合理使用养殖饲料,减少对养殖环境的影响。经检察机关、行政机关共同努力,目前大林社区河道的水质已经有了明显好转。

▲治理后水质显着好转,河水逐步回归清澈洁净。
下一步,金湾区检察院将继续认真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绿色发展理念,牢固树立并自觉践行“双赢多赢共赢”的检察监督理念,坚持以办案为中心,以问题为导向,持续跟进监督,定期复查回访,确保河道环境污染问题不反弹、不回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