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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件发布
        【以案说法】真面试,假证件,你已触犯法律!
        时间:2022-08-1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王成文(化名)与刘小乐(化名)两人想去应聘平谷某学校保安一职,遂联系张昧(化名)询问如何办理保安员证件。

        张昧曾经在路边看到过办证的小广告,便打电话联系办证人给王成文、刘小乐制作了两本仿造的保安员证。王成文、刘小乐发现保安员证是假的后立即报警。

        后经北京安济兴印刷厂辨别,该两本保安证不是该单位制作的证件。案发后,张昧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愿认罪认罚。

        平谷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昧犯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具有自首、认罪认罚等从轻处罚情节,判处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在案扣押的保安员证件二个,予以没收。

        《公安机关实施保安服务管理条例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保安从业单位直接从事保安服务的人员应当持有保安员证。保安从业单位应当招用持有保安员证的人员从事保安服务工作,并与被招用的保安员依法签订劳动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第一款规定: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检察官提示:

        保安员上岗需组织培训,经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考试、审查合格后,发给保安员证。保安员证的封面印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监制,内部有保安员的照片、基本信息、证件标号、盖有地方公安机关保安管理专用章。由此可见,保安员证是由国家机关颁发,用以证明持证人具有保安的身份,属于国家机关证件。这里提醒广大群众一定要提高警惕,切莫相信路边非法办证小广告,无论是保安员证还是其他国家机关证件,一定要通过正规途径取得,不要心存侥幸,更不要去购买和使用假的国家机关证件,否则将触碰刑法!

         

        来源:京检在线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