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和行政机关行政执法职能,协同推进红树林资源保护和生态环境治理,共同绘就红树葱郁、鹭鸟翔舞的红树林生态画卷,8月4日,茂名市检察院联合市林业局、市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局在市检察院举行《茂名市人民检察院 茂名市林业局 茂名市农业农村局 茂名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建立红树林资源保护和生态环境治理工作协作机制的意见》联签仪式,并召开座谈会。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黄兵国、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黄卫清、市自然资源局四级调研员杨森、市林业局四级调研员江雪梅出席活动并作讲话。市检察院第四检察部以及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参加活动。
活动开始,茂名市人民检察院、茂名市林业局、茂名市农业农村局、茂名市自然资源局四个部门联签《关于建立红树林资源保护和生态环境治理工作协作机制的意见》。该意见构建起组织领导、线索移送、案件办理通报、定期巡查、生态环境修复、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和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七大机制,使红树林保护工作走实走深。
随后,与会人员围绕如何更好开展守护红树林行动进行了充分、深入的讨论。
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黄卫清指出:茂名红树林现在保护较好,成效显着。外来物种的引入,要通过明确的科学论证,保持当地生态平衡和生态安全。希望市检察院与有关单位共同协作,努力把茂名打造成美丽的现代化滨海城市。
市自然资源局四级调研员杨森表示:《关于建立红树林资源保护和生态环境治理工作协作机制的意见》会签意义重大,特别关注到定期巡查机制,市自然资源局与各单位定期开展红树林巡查活动。下一步按照协作机制,立足单位职责,共同做好红树林保护工作。
市林业局四级调研员江雪梅表示:红树林湿地生态系统是湿地系统中非常重要的部分,是海岸生态关键区,也是野生动植物尤其是鸟类的重要栖息地,要切实加强红树林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一要加快完善红树林保护监督管理能力建设,积极防止破坏、侵占红树林,严厉打击破坏红树林违法行为;二要强化底线意识,严格红树林用途管制,依法依规办理红树林使用手续;三要加大宣传保护力度,提高全社会依法保护红树林资源的意识,为红树林资源保护与发展创造良好社会环境。
黄兵国副检察长强调:一要提升政治站位,增强法治意识。全面贯彻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增强法治意识,加大红树林资源保护和生态环境治理力度,坚守红树林保护红线。二要加强协作配合,凝聚工作合力。希望各单位立足工作职责,落实好情况通报、线索移送和协作配合等制度,同时发力、同向发力、综合发力。三要强化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氛围。各单位要落实保护红树林责任,在每年“国际红树林行动日”联合举办主题宣传活动,提高人民群众保护生态环境意识,动员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