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end id="h4sia"></legend><samp id="h4sia"></samp>
<sup id="h4sia"></sup>
<mark id="h4sia"><del id="h4sia"></del></mark>

<p id="h4sia"><td id="h4sia"></td></p><track id="h4sia"></track>

<delect id="h4sia"></delect>
  • <input id="h4sia"><address id="h4sia"></address>

    <menuitem id="h4sia"></menuitem>

    1. <blockquote id="h4sia"><rt id="h4sia"></rt></blockquote>
      <wbr id="h4sia">
    2. <meter id="h4sia"></meter>

      <th id="h4sia"><center id="h4sia"><delect id="h4sia"></delect></center></th>
    3. <dl id="h4sia"></dl>
    4. <rp id="h4sia"><option id="h4sia"></option></rp>

        图片新闻
        茂名与湛江建立跨区域公益诉讼检察协作机制
        时间:2022-06-30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6月30日下午,茂名市检察院、湛江市检察院建立鹤地水库生态环境保护司法协作框架协议暨公益诉讼检察工作交流座谈会在化州市检察院召开。茂名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黄兵国,湛江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易华富,湛江市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三级高级检察官梁广,化州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吴劲,两地检察机关公益诉讼部门人员参加会议。

          茂名市检察院、湛江市检察院公益诉讼部门负责人分别介绍了两地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开展情况,与会人员就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展开了深入交流和探讨。

          会上,易华富副检察长、黄兵国副检察长分别代表两地检察机关,共同签署了《湛江市人民检察院、茂名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建立鹤地水库生态环境保护司法协作的框架协议》。

          易华富副检察长表示,鹤地水库水环境整治是一项民生工程,体现检察机关的政治站位和责任担当。我们要站在讲政治、顾大局的高度来认识这项工作,切实增强政治敏感性,树立信心,勇挑重担,坚决打好鹤地水库水源地养殖污染整治这场攻坚战。我们要依法能动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责,推动破解难题,以点带面促进整体问题的解决。湛江、茂名两地检察机关要通过定期会商交流、线索移送、协作调查、信息共享、联合办案等方式,合力解决鹤地水库水源地养殖污染的突出问题。

          黄兵国副检察长强调,湛江、茂名地理相近、山水相邻、人文相通。两市跨界河湖较多,不仅有连接一起的海岸线、共同作业的海域,特别是还有鉴江、袂花江等重要河湖承载着行洪、供水、灌溉等功能,需要两地在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开展跨区域公益诉讼检察协作,共同守护两地青山绿水和宝贵资源。诚挚希望借今天会签框架协议的契机,两地检察机关今后常来常往、紧密协作、携手前进,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综合发挥“四大检察”职能,依法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资源刑事犯罪,加大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办案力度,争取办理一批有影响的案件,以“我管”促“都管”,合力推进两地生态文明建设,共同服务好湛江、茂名两地沿海经济带西翼高质量发展。

          此次交流活动密切了茂名、湛江两地检察机关的联系,有助于思想观念的更新和互补,为提升工作质量、进一步开展检察公益诉讼工作拓展了思路,奠定了基础。双方都表示,今后要继续加强交流学习,共同促进、共同发展、共同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