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好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八号检察建议”完善“行刑衔接”工作机制,助推安全生产诉源治理,6月15日上午,茂名市检察院联合茂名市应急管理局在茂名市检察院举办落实“八号检察建议”,共促安全生产治理座谈会暨《茂名市人民检察院、茂名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加强安全生产领域协作机制》联签仪式。
茂名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郑硕成,茂名市应急管理局长倪壁盛出席活动并作讲话。茂名市公安局、茂名市消防救援支队、茂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茂名市农业农村局、茂名市交通运输局、茂名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茂名市教育局、茂名市市场监管局、茂名市水务局、茂名市交通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立威化工有限公司等有关单位代表参加活动。
活动伊始,郑硕成副检察长与倪壁盛局长分别代表茂名市人民检察院和茂名市应急管理局联签《关于加强安全生产领域协作机制》,标志着茂名地区的“检察+行政”协作机制工作迈出了坚实的一步。
联签仪式后,茂名市检察院第四检察部负责人仲江解读“八号检察建议”的制发背景、主要内容及精神内涵。随后,与会人员就如何做好茂名地区的安全生产治理工作进行交流座谈,并在持续落实生产企业的主体责任,加强部门沟通协作,严格履行监管职责,加强法律法规学习和宣传引导等方面达成共识。
倪壁盛局长指出,一要认真学习领会“八号检察建议”,坚定不移推动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以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为主线,坚决落实安全生产的各项措施,紧盯存在各类重大安全隐患的场所,深入开展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精准治理、科学治理、综合治理,多维度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打好深化提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攻坚战,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二要深化部门协作,着力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推动市、县两级应急管理部门与同级检察机关建立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检查等工作机制,切实推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优势互补。针对新情况新问题,要通过开展联合调研、研讨会商等形式,共同研究工作举措,形成监管合力,特别是要推动监管关口前移,真正把问题解决在萌芽之时、成灾之前。三要强化宣传教育,助推企业学深悟透落实新《安全生产法》和“八号检察建议”精神。广泛宣传新《安全生产法》和《八号检察建议》,开展送法进企业、进机关、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五进”活动。企业要严格主体责任,强化安全生产现场检查,以案为鉴,时刻抓早抓小,抓苗头,重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将安全生产事故遏制在萌芽状态。
郑硕成副检察长强调,一要深化思想认识,从“讲政治”的高度把握健全“检察+行政”协作机制的重要意义。完善该项机制是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必然要求,是落实依法治国的重要工作机制,是检察机关和行政机关落实安全生产法律监督责任和行政主管职能的具体要求,是进一步增强“检察+行政”合力的必然要求。二要加强“行刑衔接”,构建“双赢多赢共赢”的新时代“检察+行政”关系。检察机关要强化精准打击,当好“犯罪追诉者”,以打击促预防;要深化行政监督,当好“法律监督者”,推动安全生产合规审查源头预防;要拓展公益诉讼,当好“社会守护者”,探索双向协作机制,共同利用好专家库咨询“外脑”,强化安全生产监督质效,推动形成安全生产公益保护合力。三要强化能动履职,推动安全生产领域诉源治理。一是坚持问题导向,开展诉源治理。针对安全生薄弱环节和监管漏洞,及时发出检察建议,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社会效果。二是探索“法治巡讲+媒体推广”模式,加强安全生产法治宣传教育,提高企业员工安全风险防范意识和防范能力。三是加强宣传引导,多渠道全方位宣传,营造全民防范生产安全事故的浓厚社会氛围。
下一步,茂名市检察院将继续与行政职能部门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领域行政执法与检察监督协作机制;结合修订后的《安全生产法》和“八号检察建议”举办相关业务培训,深入研学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充分发挥刑事检察与公益诉讼职能,以监督办案促进安全生产诉源治理,守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推动茂名市安全生产治理水平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