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宣传宪法,不断提升党员领导干部的宪法意识和法治思维,增强全民法治观念,12月6日下午,茂名市检察院召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专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市检察院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全体成员及各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检察机关是宪法规定的国家法律监督机关,承担着司法重任,是确保宪法法律统一正确实施的中坚力量,在维护宪法法律权威中起着关键性作用。
会议要求,全体干警职工要切实增强宪法意识 ,筑牢维护宪法权威、扞卫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思想根基。要充分履行检察职能,坚持监督与办案相统一,做实做强做优新时代法律监督工作。要牢固树立依宪履职、依宪用权的理念,自觉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严格按照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要大力弘扬宪法精神,紧密结合司法办案,加强宪法法律宣传教育,向社会传递宪法法律的精神和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