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5月5日上午,茂名市检察院召开全市检察机关服务和保障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会议,对全市检察机关服务和保障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做出部署。
会议要求,全市检察机关要充分发挥检察监督、惩防职能,采取选前法制宣传、选中介入监督、选后廉政教育等形式积极开展专项预防,积极主动做好服务和保障我市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要积极落实最高检《关于积极发挥惩防职务犯罪职能服务和保障地方换届选举工作的意见》、《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依法惩治“村霸”和宗族恶势力犯罪积极维护农村和谐稳定的意见》要求,坚决查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破坏选举或者妨害选民和代表委员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职务犯罪,严厉查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对举报人实施报复陷害的职务犯罪,依法查处因履职不力,导致本地区换届选举出现重大违法犯罪活动,涉嫌失职渎职的职务犯罪,突出打击采取贿赂或者暴力、威胁等手段操纵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以及放纵、包庇“村霸”和宗族恶势力,致使其做大成患,或者收受贿赂、徇私舞弊,为“村霸”和宗族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职务犯罪;要结合查办的案件,围绕完善换届选举制度机制,提出有操作性的预防检察建议,推动健全预防工作长效机制,为村(社区)“两委”平稳顺利换届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