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图 / 会议现场
12月27日下午,省检察院办公室组织召开人民监督员监督评议会议,对广州铁路运输检察分院办理的高某某涉嫌贪污、私分国有资产罪拟不起诉案件进行监督评议。会前,省检察院办公室通过人民监督员管理信息系统通知省司法厅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办公室,通过系统随机抽选的方式,确定刘伟全、高博、杨婉媚3名省检察院人民监督员参加监督评议会议。这是全国人民监督员管理信息系统部署后,广东省首次通过管理信息系统操作抽选人民监督员参加监督评议会议。


图 /会议现场

图 / 监督评议会由省检察院办公室有关同志主持
会上首先向受邀的人民监督员提交了该案全部卷宗材料和拟不起诉处理意见书,紧接着案件承办人就案件的案情、审查情况、拟不起诉的理由及法律适用问题向人民监督员作了详细汇报。
人民监督员在认真听取汇报后,就案件事实、处理方式等问题向承办人提问,承办人作了详细解答。随后,检察人员退离会场,由人民监督员独立进行评议。

图 / 案件承办人介绍案件情况
人民监督员在全面了解案情基础上,进行了独立讨论和评议,一致认为:高某犯罪情节较轻,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有悔罪表现。一致同意作不起诉处理。
人民监督员还对检察机关办案人员分析问题透彻、办案扎实证据细致等予以肯定。

图 / 人民监督员刘伟全发表意见建议

图 / 人民监督员高博发表意见建议

图 / 人民监督员杨婉媚发表意见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