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6日上午,广铁分院组织召开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改革后首次案件监督评议会议,对广州铁路运输检察院办理的刘某涉嫌行贿罪拟不起诉案件进行监督评议。
为确保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改革各项制度规定落到实处,此前,分院致函省司法厅,由省司法厅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办公室通过随机抽选的方式从新一届人民监督员当中确定5名人选,并派专人带队到分院参加监督评议会议。

图 / 会议现场
会议开始前,分院人民监督员办事机构负责人对人民监督员的权利、义务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形进行了告知,并强调了应当遵守的纪律规定和保密要求。

图 / 会议现场
会上,承办检察官向参加会议的程友顺、柳广岁、黄晓林、沈昌华、张经中等5位人民监督员,详细介绍了犯罪嫌疑人刘某涉嫌行贿案的案件事实及相关情况,阐明了拟不起诉处理的理由和法律依据。听取案件汇报后,各位人民监督员认真翻阅了案件材料,并就案件部分事实、犯罪嫌疑人情况、法律适用等进行了提问。承办检察官均一一进行了详细解答。经过独立评议和表决,5位人民监督员认为检察机关拟不起诉案件事实清楚、法律依据充分,一致同意检察机关对刘某涉嫌行贿罪一案拟作不起诉处理的意见。

图 / 会议现场
此次监督评议严格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监督员监督工作的规定》中相关程序进行,确保了案件监督评议独立公正。下一步,广铁检察机关将进一步加强与省司法厅的沟通联系,共同为人民监督员履职搭建平台、创造条件,充分保障人民监督员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