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省检察院开展自然资源领域行政非诉执行监督专项活动以来,广铁检察分院分党组高度重视,制定下发《广铁分院自然资源领域行政非诉执行监督专项活动实施方案》,并结合广州市行政案件集中管辖和行政非诉执行“裁执分离”(即铁路法院受理和审查行政非诉执行案件,地方法院执行实施准予执行裁定等)的实际,在与广州市人民检察院、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签订《关于建立行政检察与自然资源行政诉讼与行政执法衔接工作机制的若干意见》后,还与广州市检联合制定《关于行政非诉执行监督工作协作机制》,采取五项措施推进行政非诉执行监督,共同维护司法公正和司法权威,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图 / 联签文件
01 立足职能,完善监督衔接
结合广州市行政案件集中管辖和行政非诉执行“裁执分离”的实际,铁路和地方检察机关立足检察职能,加强协作配合,及时监督纠正行政非诉执行受理、审查、裁定和执行实施中的突出问题。对于不同类型的行政非诉执行案件,总结提炼监督过程中行之有效的鲜活经验,综合运用案件协查、线索移送、信息共享、案情通报、业务交流等多种方式完善监督衔接。同时积极探索创新,充分发挥行政检察“一手托两家”职能作用,监督法院公正司法,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
02 加强沟通,形成监督合力
加大与法院的沟通协调力度,积极协助配合属对方管辖的行政非诉执行案件办理,强化铁路法院受理和审查行政非诉执行案件、地方法院执行实施准予执行裁定等方面的法律监督,督促纠正行政机关的行政违法行为,切实维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继续加强与地方检察机关的协作配合,加强情况通报、信息共享,共同研究对策措施,共同监督推动行政非诉执行纠纷的解决,并及时层报。切实加强对基层院办案工作的统筹协调和帮助支持,适时开展督导和推进落实。
03 跟进督办,延伸监督效果
始终将维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作为行政非诉执行监督的切入点,加大对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的监督力度。对办案中发现属对方管辖的行政非诉执行案件线索及材料等实行双向移送,同时做好配合工作。对线索处理情况或案件办理结果要跟踪落实、跟踪问效,适时反馈。通过办理一批有影响力的典型案件,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以个案办理带动类案监督。对于行政机关履职过程中的风险隐患剖析研判,提出改进执法工作的检察建议,引起有关部门重视。
04 健全制度,提升监督质效
建立健全分工协作机制,明确铁路和地方检察机关在推进行政非诉执行监督工作中的责任。健全完善与检察机关、法院、行政机关的沟通协调机制,完善铁路和地方检察机关之间的线索移送、资源共享、协调联动、业务交流机制,定期通报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案件办理情况,联合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定期或不定期与地方检察机关及其行政检察业务部门召开联席会议、联系会议,及时协调解决行政非诉执行监督工作的重大事项和具体业务问题。把深化行政非诉执行监督与促进社会治理体系和社会治理能力现代化、法治化结合起来,向有关部门提出加强社会治理的检察建议,防范和化解社会矛盾,推进和谐社会和法治社会建设。
05 补齐短板,提高监督水平
铁路和地方检察机关根据工作需要,在个案办理中互派人员跟班学习、参与办案,组织开展办案体会交流、专题研讨等,加强行政检察业务交流,加强分级分类培训、岗位练兵、实践磨砺,全面提升行政检察队伍人员素质,提高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水平。对于重大疑难、复杂、专业性较强的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案件,探索建立邀请法学专家、专家型法官、律师等参加评议、咨询和研判,行业专业人员辅助办案等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