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州铁检院认真贯彻最高检疫情防控期间刑事案件办理指导意见,正确处理执法办案与疫情防控的关系,及时办理刘某斌盗窃案,综合考虑犯罪嫌疑人的社会危险性、犯罪危害性和犯罪情节等因素,依法对犯罪嫌疑人刘某斌作出批准逮捕决定,切实保障犯罪嫌疑人的生命安全、身体健康和合法权益。

图 / 检察官提讯现场
节后上班第一天,广州院胡学锋检察官办案组在审查案件后,对犯罪嫌疑人在公安机关抓捕时是否存在逃跑行为、是否自愿退赃等关键情节仍需进一步确认,鉴于这些关键情节关系到捕和不捕,检察官办案组决定立即到看守所对犯罪嫌疑人进行讯问。正当检察官办案组准备前往看守所提讯时,却得知该所因相关人员疑似感染新型冠状病毒,已进行封闭。为确保案件办理和疫情防控两不误,检察官办案组决定通过看守所向犯罪嫌疑人送达《听取犯罪嫌疑人意见书》,书面听取意见,但犯罪嫌疑人拒绝在听取意见书上签字,要求与检察官见面。
为严格落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又保证案件依法及时办理和犯罪嫌疑人的诉讼权利,检察官办案组与看守所进行沟通协调,要求看守所及时通报疑似病例后续情况。在得知该所疑似病例已解除医学观察后,检察官办案组立即准备口罩、手套、酒精等防护用具,并为犯罪嫌疑人提供防护口罩,在对讯问场所消毒并做好个人防护后,依法讯问犯罪嫌疑人。同时,为了最大限度缩短提讯时间,检察官办案组提前对讯问提纲进行反复推敲,使得原本需一个小时的提讯时间缩短了近30分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