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深圳市龙华区检察院以涉嫌危险作业罪对被告人闫某提起公诉。该案系《刑法修正案(十一)》正式施行后、“危险作业”入刑以来,深圳首次以危险作业罪提起公诉的刑事案件。
该案线索由龙华区检察院“两法衔接”办案组检察官在“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日常巡查中发现,龙华区检察院第一时间与安全生产部门沟通,安全生产部门于同日书面邀请龙华区检察院指派检察官介入该案,承办检察官对安全生产部门的调查取证、勘验检查、委托鉴定及危险性评估提供了专业指导,引导安全生产部门严格刑事案件证据标准调查取证,案发现场的基本情况及涉案物品及时得到了提取和固定,杜绝了客观物证灭失的情况发生,安全生产部门调取的客观证据能直接被刑事诉讼程序所采用创造了有利的条件。
自深圳市检察院于2018年3月与深圳市安全委员会管理办公室、深圳公安局等11家单位联合印发《深圳市安全生产领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暂行办法》以来,全市两级检察机关与安全生产部门保持密切联系,按时参加生产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充分重视“两法衔接”工作的抓手和纽带作用,积极与安全生产部门展开沟通协作。通过“两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实时掌握安全生产事故案件动态,积极参与安全事故调查工作,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意见建议,有效打击安全生产违法犯罪,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