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至6月,东莞市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决策部署,坚持“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总体要求,全力推动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为东莞打造“湾区都市、品质东莞”提供优质检察产品和司法服务。主要办案数据呈现以下特点:
一、刑事检察案件数量同比增加,办案质量稳步提高
(一)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情况。2021年1至6月,全市检察机关共批准和决定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5943人,同比上升23.2%。不捕1490人,同比上升2.72倍。不捕率为20.05%,同比增加12.38个百分点。共决定起诉9122人,同比上升9.43%。决定不起诉3061人,同比上升1.29倍。不起诉率为25.13%,同比增加11.29个百分点。
从起诉罪名看,排在第一位的是危险驾驶罪2920人,同比上升53.93%;排在第二位的是盗窃罪1510人,同比上升5.89%;排在第三位的是开设赌场罪586人,同比上升96.64%;排在第四位的是诈骗罪563人,同比下降40.86%;排在第五位的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470人,同比上升35.15倍。
(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情况。2021年1至6月,全市检察机关已办理的审查起诉案件中,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审结10674人,占同期审查起诉案件审结人数的88.08%。在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案件中,检察机关共提出确定刑量刑建议7820人,占提出量刑建议总数88.93%。对检察机关提出的量刑建议,法院采纳人数占同期提出量刑建议数的93%以上。
(三)刑事诉讼监督情况。2021年1至6月,全市检察机关监督公安机关立案(撤案)合计86件。在审查逮捕和审查起诉环节,纠正公安机关漏捕、漏诉和漏罪108人。针对侦查活动违法情形提出纠正45件。共提出抗诉38件,同比上升3.22倍。法院同期审结11件,其中改判和发回重审10件,占审结总数的90.91%。
(四)刑事执行检察情况。2021年1至6月,全市检察机关对“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不当提出纠正332人,同期已纠正330人,纠正率99.4%。对刑事执行活动违法行为提出纠正617件,同期已纠正566件,纠正率91.73%。对监外执行活动违法行为提出纠正502件,同期已纠正580件,纠正率115.54%。对财产刑执行履职不当提出纠正179件,同期已纠正137件,纠正率76.54%。
(五)办理司法人员职务犯罪案件情况。2021年1至6月,全市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案件5件5人,同期侦查终结移送审查起诉1件1人。
立案侦查的司法人员相关职务犯罪中,涉及的罪名主要包括玩忽职守罪2人、徇私枉法罪1人、虐待被监管人罪1人以及执行判决、裁定滥用职权罪1人。
二、民事检察平稳发展,监督质效逐步提升
(一)对民事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监督情况。2021年1至6月,全市检察机关共受理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案件112件,同比持平;同期审结121件,同比上升24.74%。提请抗诉2件,提出抗诉3件,抗诉案件、提抗案件法院同期再审改变1件。提出再审检察建议23件,法院同期采纳6件。
(二)对民事审判活动和执行活动监督情况。2021年1至6月,全市检察机关共受理民事审判活动和执行活动监督案件92件,同比上升7.36倍。提出检察建议37件,法院同期采纳7件。
(三)民事虚假诉讼监督情况。2021年1至6月,全市检察机关共收集并排查虚假诉讼线索70条,立案审查24件,对涉及虚假诉讼的民事生效裁判、调解书监督案件提出监督意见20件。
(四)民事支持起诉情况。2021年1至6月,全市检察机关共支持起诉3件,去年同期2件,其中支持农民工起诉1件。
三、行政检察整体办案数据上升,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常态化开展
(一)对行政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监督情况。2021年1至6月,全市检察机关共受理行政生效裁判监督案件13件,同比下降7.14%。
(二)对行政执行活动监督情况。2021年1至6月,全市检察机关共受理行政执行活动监督案件117件,同比上升3.68倍。提出检察建议119件,同比上升3.41倍。相关部门采纳88件,采纳率为73.95%。
(三)对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情况。2021年1至6月,共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35件。
四、公益诉讼检察办案力度加大,成效明显
2021年1至6月,全市检察机关共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147件,同比上升2.34倍。开展诉前程序115件,同比上升2.11倍。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23件,同期法院判决胜诉50件。通过公益诉讼,法院判决被告人承担生态环境修复及损害赔偿责任374.4万元。
五、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力度加大,特殊保护制度进一步加强
(一)审查逮捕情况。2021年1至6月,全市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未成年犯罪嫌疑人166人,同比下降22.79%,不捕251人,不捕率为60.19%,高于总体刑事犯罪不捕率40.14个百分点。
同期,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批准逮捕286人,同比下降8.33%。
(二)审查起诉情况。2021年1至6月,全市检察机关共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决定起诉136人,同比下降30.61%;不起诉142人,不起诉率为51.08%,高于总体刑事犯罪不诉率25.95个百分点。附条件不起诉143人,同比上升4.72倍,占审结总人数的47.04%。
同期,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决定起诉272人,同比上升12.4%。
(三)特殊制度开展情况。2021年1至6月,全市检察机关共开展社会调查516次,同比上升1.31倍;开展法治讲座22场次,受众人数约2.6万人次。
六、办理侵害知识产权类案件力度加大,数量上升
(一)刑事检察情况。2021年1至6月,全市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嫌疑人98人,同比上升1.72倍;起诉172人,同比上升43.3%。不起诉7人,不起诉率3.91%,同比减少1.6个百分点。
起诉案件所涉罪名,主要是假冒注册商标罪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分别为91人和61人,二者合占起诉总数的88.37%。
(二)民事检察情况。2021年1至6月,全市检察机关共受理涉知识产权与竞争纠纷的民事生效裁判、调解书监督案件1件,主要为商标权权属、侵权纠纷。
七、刑事申诉案件同比下降,司法救助工作成效提升
2021年1至6月,全市检察机关共接收群众信访1012件,同比上升4%;受理刑事申诉案件18件,同比下降25%。开展司法救助16人,同比上升60%,发放救助金66万元,同比上升56.71%。
八、黑恶犯罪数量下降,持续保护非公经济发展
(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情况
2021年1至6月,全市检察机关共批准和决定逮捕涉黑恶犯罪12人,同比下降62.5%;决定起诉25人,同比下降76.6%。
(二)服务保障非公经济发展
2021年1至6月,全市检察机关对影响非公经济发展的刑事犯罪批捕126人,起诉182人。
九、院领导以上率下,办案数量上升
(一)入额院领导办案情况
2021年1至6月,全市两级检察机关入额院领导共办理案件288件,同比上升21%,办理案件类型覆盖“四大检察”。其中,检察长办理19件,占6.6%;副检察长、检委会专职委员办理269件,占93.4%。
(二)检察长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情况
2021年1至6月,全市检察机关检察长及受检察长委托的副检察长共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10人次,同比上升42.86%。
△部分重点办案数据介绍
1.危险驾驶罪
2021年1至6月,全市检察机关共受理审查起诉危险驾驶犯罪案件5441人,同比上升1.02倍。决定起诉2920人,同比上升53.93%。起诉人数较2019年同期上升57.5%,占全部刑事案件起诉人数的32.01%,同比增加9.25个百分点。
2.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自2020年国家部署开展“断卡”行动以来,我市检察机关对相关犯罪给予有力打击。2021年1至6月,全市检察机关共起诉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470人,同比上升35.15倍。
3.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物品罪
助力疫情防控,依法打击涉疫情走私犯罪。2021年1至6月,全市检察机关共受理审查起诉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物品罪102件262人,同比分别上升5.8倍、8.7倍。
4. 刑法修正案(十一)新增罪名
刑法修正案(十一)新增了妨害安全驾驶罪、危险作业罪等17个罪名。自2021年3月1日施行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共对触犯其中4个罪名的18人提起公诉。其中袭警罪11人,催收非法债务罪4人,危险作业罪2人,高空抛物罪1人。
5. 单位犯罪情况
2021年1至6月,全市检察机关以单位犯罪起诉18件,同比下降30.77%,涉及单位24个。从起诉案件类别看,单位犯罪主要集中在经济犯罪领域,其中走私犯罪16件,涉及单位20个。14件为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是单位犯罪起诉件数最多的罪名;1件为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物品罪;1件为走私废物罪。另外还有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1件,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1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