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东莞市检察机关充分发挥各项检察职能,切实保护知识产权,提高我市创新创造能力和经济竞争力,为高质量推动“湾区都市 品质东莞”建设提供法治保障。
一是“零容忍”——保持严打侵犯知识产权犯罪高压态势。
2018年至今,东莞市检察机关共计批准逮捕假冒注册商标等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450件739人,起诉434件738人,监督对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立案19件19人,严厉打击了侵犯知识产权的不法侵权者,警示了潜在的不法行为人,向社会公众及时传递依法严惩信号,有力震慑了侵犯知识产权的违法犯罪行为。
二是“全覆盖”——积极开展权利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试点工作。
成立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权利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工作台账等机制,压实工作责任。针对实践中联系权利人难的问题,积极探索公告送达和逐级层报的解决路径,促进权利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常态化和规范化。试点工作开展以来,共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涉知识产权刑事案件96件,涉及产权权利人137名,发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116份,口头告知权利人21名,权利义务告知率100%,达到侵犯知识产权案件权利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全覆盖”。
三是“建机制”——加强与工商等部门的联动,建立全方位保障机制。
充分利用“东莞市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平台,建立并完善“两法衔接”工作会议制度、联席会议制度,通过召开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座谈会、“两法衔接”工作会议等方式,加强与法院、公安、工商局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安排专人负责组织、对接、协调侵犯知识产权案件的立案监督工作,并对行政执法部门移送的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开展专项监督。建立公安、工商、海关、税务、外汇管理局等行政机关的常态联动机制,实现涉知识产权违法行为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及时了解行政部门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情况,丰富保护手段,建立全方位保障机制。
四是“提建议”——帮助企业堵塞管理漏洞。
办理的喻某某侵犯商业秘密案,被侵权单位某妇幼用品有限公司多年致力于研发、生产婴幼儿用品,为我市经济发展及知识产权创新作出了贡献。针对该公司知识产权管理漏洞,及时向其发出检察建议,从加强对涉密载体的监管保护力度、明确岗前约定等方式完善公司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制度,提升民营企业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和水平。
五是“树典型”——着力打造一批有影响力的典型案例。
办理的叶某某假冒注册商标案被中国外商投资企业协会优质品牌保护委员会评为2019-2020年度知识产权十佳案例;唐某某侵犯商业秘密案于2018年被广东省人民检察院评为知识产权保护十大典型案例。在办理郑某某侵犯着作权案过程中,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主导地位,积极引导侦查,主动调查核实,充分释放说理,对该案销售侵权复制品的行为进行了精准认定,最终法院作出有罪判决。该案于2021年被评为广东检察机关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十大典型案例之一。
六是“重宣传”——营造保护知识产权的良好氛围。
通过“共建共治共享”法治宣讲、检察开放日、现场庭审等形式,以案说法,向社会公众普及相关法律知识,传递尊重知识产品,保护科技创新的价值观,在全社会营造保护知识产权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