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东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队伍教育整顿深入开展,确保顽瘴痼疾专项整治取得实效,根据中央、省、市及我院有关部署要求,现将我院队伍教育整顿顽瘴痼疾专项整治内容予以公布,恳请社会各界监督。
一、顽瘴痼疾整治内容
1.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
2.违规经商办企业和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规从事经营活动;
3.违规参股借贷;
4.有案不立、压案不查、有罪不究;
5.违规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
6.检察官离任后违规从事律师职业、充当司法掮客;
7.全市检察系统其他突出问题。
二、受理投诉举报时间及方式
时间:2021年4月15日—2021年6月15日
电话:12309—1—5
邮箱:dgjcyjjz@163.com
来信地址:东莞市东城西路185号市人民检察院,邮编:523000
欢迎广大群众如实提供相关问题线索。
东莞市人民检察院
检察队伍教育整顿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