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长莺飞三月天,我们诞生在上一个春季,而今已茁壮成长,初具规模。
以案释法 参与营造社会治理新格局
为进一步深化检察官以案释法制度,使法治宣讲成为检察机关参与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的重要依托,“共建共治共享”法治宣讲团自去年3月份开始筹建,5月开始试讲,6月正式成立,2018年共开展116场宣讲活动,受众达3万余人次。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通过法治宣讲,了解检察机关,学习典型案例,掌握法律知识,切切实实受到了教育。随着宣讲活动的不断开展,邀请检察官前去授课的机关、企业、学校、镇街、社区等单位与日俱增。
今年东莞市“两会”期间,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在讨论市检察院工作报告时,对宣讲工作给予了肯定。
讲好法治故事 传播检察声音
法治宣传团始终致力于讲好法治故事,传播检察声音,自觉担当起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的使命任务。
01深度服务民营经济健康发展
院领导带队深入唯美陶瓷集团、以纯集团、岭南生态文旅股份有限公司、富港电子厂、巨正源公司、碧桂园集团莞深区域等民营企业进行座谈调研,了解困扰民营企业发展的法律难题,确定检察法治宣讲切入的途径。
检察官们在通用课件基础上,结合每一次授课的民营企业所反馈的个性问题,进行充分备课,深入民营企业内部以案说法。由于经深度调研后给出的检察建议能较好契合民营企业发展的实际,企业都非常重视。如在追踪回访中了解到,岭南生态文旅股份有限公司在授课后,已根据宣讲团建议,不断完善“廉洁保证金”“黑名单”等内控制度,确保公司健康持续发展。
02强势助力“扫黑除恶”,打出检察权威
走进金融系统普法,授课对象涵盖了全市银行业协会、证券行业协会、保险行业协会、信用与担保业协会、银行机构、证券期货机构、保险机构、融资担保公司等单位负责人。
走进财政系统普法,针对财政系统掌握政府资金分配权、财权容易被围猎的特点,精选本省市财政系统人员涉嫌贪污受贿、渎职侵权具体案例,进行“严厉打击黑恶违法犯罪 拒当保护伞”的主题宣讲,通过一次授课,普法一个行业。
筹划“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警示教育”专场活动,覆盖虎门、长安、沙田、大岭山等13个镇街,强化了基层干部甄别涉黑恶犯罪,排查涉黑恶线索的意识和能力,加深了与各条线间的沟通与配合。
03检校共建,关注青少年法治教育
自9月20日受邀走进东莞市中小学德育基地正式开启“宪法进校园”系列宣讲活动,法治宣讲团的讲师共走进东莞市中小学校园进行了5场宪法宣讲,普法人数达4000余人次。
针对不同年龄层学生、不同普法主题进行了不同的普法课程涉及。为小学生上法治教育课,设计了“小学生自我保护”“孩子自护家长篇”课程;针对初高中学生,开始培植法治教育理念,除了常规知法守法的教育外,着重开发预防校园暴力、校园欺凌、毒品犯罪等专题课程;关注即将踏入社会的青少年大学生,通过以案说法,深入浅出阐释 “人生的扣子从一开始就要扣好”的哲理,强调在踏出校园踏入社会之际,形成和确立正确的事业观、金钱观的重要性,为东莞理工学院应届毕业生举办“珍惜人生路 走好每一步”“廉洁人生”法治教育专场,共举办6场,覆盖两个校区九个院系的2000多名毕业生。
将进校园的宣讲对象从学生扩展到校园管理层。今年10月,法治宣讲团为安德烈斯幼教集团开展 “与法同行,呵护成长”法治宣讲,为该集团100多名幼儿园园长及中层领导现场授课,同时通过视频辐射到该集团在全国的其他幼教分支机构,结合近年来东莞各幼儿园发生的虐待、性侵、投放危险物质等犯罪典型案例以案说法,推动集团管理层和老师们主动学法、懂法,培养法治意识。
分享交流 齐力打造品牌效应
3月29日上午,东莞市检察机关“共建共治共享”法治宣讲团2019年工作会议在市检察院召开。全市两级检察机关各部门负责人,宣讲团成员共100余人参加会议。
宣讲团骨干成员杨丽平、骆小凤两位同志分享了多次开展法治宣讲的经验和心得,宣讲团成员们还围绕课程选题、案例采集、PPT制作等方面的内容进行了热烈交流。
经过去年的探索,宣传团积累了经验,宣讲团成员们表达了互相学习、共同进步的意愿,希望将东莞检察机关“共建共治共享”法治宣讲团的品牌打造得更优、更亮、更响。
守正创新 步履不停
本次会议上,来向东检察长重点强调,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法治宣讲的职责意义;要突出重点领域,用心打造具有检察特色的法治产品;要齐心协力,共同将法治宣讲推上新台阶。
会议还指出,下一阶段宣讲的重点主要应该集中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是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法治方面的支持。进一步开拓创新,配合民营企业发展的法治需求,不断开发和设计新的宣讲课程。
二是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深入推进助力。配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推进进度,尽快调整宣讲方向,把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和反腐败、基层“拍蝇”、基层组织建设等问题结合起来,引导各镇街、社区、企业、人民群众从专项治理深入到综合治理、源头治理。
三是配合检察机关公益诉讼新职能进行宣传。使政府部门和广大人民群众知晓公益诉讼制度的存在,了解公益诉讼的程序,积极主动参与到公益诉讼中来,积极提供线索,支持配合检察机关工作。
四是不断巩固“法治进校园”工作机制。不断扩展送法进校园范围,继续推动“法治副校长”等工作的落实,探索推进专门型学校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