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广东省东莞市人民检察院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三、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2014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4年度部门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二、2014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2014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我院的主要职能是受理单位和个人的报案、控告、申诉、举报以及犯罪嫌疑人的自首;依法对贪污贿赂犯罪案件、国家工作人员渎职犯罪案件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报复陷害、非法搜查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与侵犯公民民主权利的犯罪案件进行侦查;依法对刑事诉讼、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实行法律监督工作;依法对执行机关执行罪罚的活动是否合法实行监督;对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确有错误的判决和裁定,依法提请抗诉。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东莞市人民检察院现设有政治处、反贪污贿赂局、反渎职侵权局和27个内设机构,1个行政直属单位市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支队、1个事业单位机关服务中心,3个基层检察院作为派出机构。
本份部门决算包括东莞市人民检察本级决算,本部门的下属单位单独编列决算。
三、人员情况
截至2014年底,共有编制数321名,其中财政供养的编内实有在职人员262人,后勤服务人员32人;另外退休人员38人,聘用人员47人(普通聘员21人,聘用人员26人)。
第二部分 2014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4年度部门收入支出决算情况的说明
(一)总体说明
本部门2014年度收入总计8,459.79万元,支出总计9,047.34万元。收入方面,财政拨款收入8,458.79万元,占2014年度收入总计的99.99%;其他收入1万元,占总收入0.01%。支出方面,基本支出7,444.28万元,项目支出1,603.06万元。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4年度财政拨款支出9,041.6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94%。2014年度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方面:行政运行支出7,100.9万元,占78.54%;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313.21万元,占3.46%;“两房”建设支出30.61万元,占0.34%;其他检察支出614.94万元,占6.8%;其他扶贫支出30万元,占0.33%;住房公积金支出343.37万元,占3.8%。
二、2014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预算与决算情况对比说明
本部门2014年度“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26万元,支出决算为169.71万元,完成预算的52.0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2.4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公车购置费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车运行维护费144.87万元,完成预算的72.44%;公务接待费22.41万元,完成预算的41.5%。
(二)“三公”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4年,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合计169.71万元,其中:
(一)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2.43 万元,全年出国(境)团组1个、1人次,比2014年预算增加2.43万元,增加100%。开支内容包括: 最高人民检察院组织刘婵秀赴台湾参加检察实务研讨会,合计支出2.43万元。
(二)公车购置费支出0万元,比2014年预算减少72万元,降低100%。
(三)公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44.87万元,比2014年预算减少55.13万元,降低27.57%。截至2014年底,本单位共有公车78辆。
(四)公务接待费支出22.41万元,全年共接待200批次、1643人次,比2014年预算减少31.59万元,降低5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