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派员对被告人黄东成等49人
犯走私普通货物等罪一案出庭支持公诉
该案系近年来我院受理审查起诉人数最多的案件,涉案数额高达1.5亿余元,涉及走私红油、白油近7万吨,犯罪地涉东莞、惠州、广州等地,犯罪呈现集团化、链条化等特点。我院在受理该案后,经主管副检察长审定,成立了以公诉二科赵俊明副科长为主任检察官,公诉一科、公诉二科骨干为成员的办案组,并成立临时党小组,对该案进行审查起诉,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兵团作战优势。
该案起诉到法院后,为进一步提高办案质效,落实诉讼制度改革要求,经检察机关建议,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组织召开庭前会议,明确庭审焦点。庭前会议上,公诉人还对起诉书指控的各被告人犯罪事实、涉案数额、量刑情节等方面认定的依据进行详细阐述,并对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具体规定、流程操作等方面进行阐释,部分被告人表示申请认罪认罚。经与监管场所等单位沟通协调,办案组统一开展被羁押被告人的具结工作。被羁押在东莞市第二看守所的28名被告人,依次在各自辩护律师的见证下签署具结书。至开庭前,又增加6名被告人签署具结书。该案公开开庭审理时,办案组面对49名被告人及50余名辩护律师,展现出极高的公诉水平,准确把握庭审节奏和庭审重点。特别是针对不认罪人员,讯问时围绕关键问题连续追问,示证时充分举证、全面说理,质证时有理有节、论证有力,牢牢掌握庭审主动权。34名已作认罪认罚具结的被告人,并未受不认罪被告人及辩护人的影响,仍表示认罪认罚。庭审后期,新增包括第一被告黄东成在内的3名被告人申请作认罪认罚。后东莞中院原定5天的庭审时间,缩短为2天,充分体现了认罪认罚从宽等诉讼制度的制度优越性,庭审效果明显。
东莞日报社等媒体对该案庭审情况作了报道,报道中以“被告人当庭翻供”“检察官连发8问将供述做实”等描述,对公诉人的庭审表现予以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