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东莞市人民检察院民行科将严格按照省院民行处、市院工作部署,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强化诉讼监督,积极规范履行法律监督职能,提升监督质效,为维护司法公正、促进依法行政、维护社会和谐与稳定提供司法保障。
一、以抗诉为中心,保障监督质效
做好诉讼监督主业,通过法律宣传、走访基层、线索移交等方式深挖优质案源。要细致审查核实、找准监督抗点、提高文书质量、强化后续跟踪,提高监督的精准度。同时要建立人才智库,聘请专家学者为诉讼监督的疑难问题提供意见,借助“外脑”将诉讼监督案件做细做精,保障质量与效果。
二、程序与实体并重,监督审判程序违法行为
遵循实体与程序并重的诉讼监督理念,认真挖掘审判程序违法行为案件线索。重点监督审限严重超时、送达不合规定、超标的查封、未依法提供担保、笔录随意添加等当事人反映强烈的程序违法问题,积极探索有效监督方式与途径,准确把握监督节点,审慎提出监督意见。对存在犯罪情形的,依照程序移交有关部门审查处理。
三、深入开展虚假诉讼监督活动
建立虚假诉讼线索以及案件办理进度月报制度。全面做好对下指导和办案技能培训,提高全市办理虚假诉讼监督的业务水平。要利用我院检察信息综合运用平台,着力研究案件线索的导入渠道,规范案件办理的程序,探索监督方法,尤其注重虚假诉讼证据的调取、核实,确保监督质效。对重大疑难案件,实行“上下一体化”办案机制,进行集中攻坚。
四、开展执行监督和非诉执行专项行动,提升监督层次
加大宣传力度,畅通申诉渠道,引导当事人依照法定程序维权,通过依法监督,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执行难问题。配合省院开展非诉执行专项行动,以个案监督为突破口,促进人民法院对非诉法律文书的依法执行,规范执行行为,并与法院共同研究探索建立非诉执行监督长效机制。
五、精准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
灵活运用抗诉、再审检察建议、促成和解等多元化监督模式,维护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要积极构建亲清新型检商关系,主动开展“送法进企业”等普法宣讲活动,重点讲解企业用工制度、劳动合同关系以及劳动争议纠纷、经济合同纠纷案件处理等问题,帮助企业加强自身风险防范,保障非公有制经济蓬勃发展。
六、做好息诉维稳,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认真做好息诉维稳工作。落实不支持监督申请案件的风险评估预警和释法说理工作,强化说理的规范性和针对性,做好权利义务告知;对有调解意愿的当事人积极争取案件和解,有效化解社会矛盾。与法院建立息诉协作机制,信息互通,必要时联合息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