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end id="h4sia"></legend><samp id="h4sia"></samp>
<sup id="h4sia"></sup>
<mark id="h4sia"><del id="h4sia"></del></mark>

<p id="h4sia"><td id="h4sia"></td></p><track id="h4sia"></track>

<delect id="h4sia"></delect>
  • <input id="h4sia"><address id="h4sia"></address>

    <menuitem id="h4sia"></menuitem>

    1. <blockquote id="h4sia"><rt id="h4sia"></rt></blockquote>
      <wbr id="h4sia">
    2. <meter id="h4sia"></meter>

      <th id="h4sia"><center id="h4sia"><delect id="h4sia"></delect></center></th>
    3. <dl id="h4sia"></dl>
    4. <rp id="h4sia"><option id="h4sia"></option></rp>

        当前位置:首页>>检察业务>>公益诉讼
        与食药监管部门合力保餐饮外卖食品安全
        时间:2019-01-3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健康中国”战略,积极开展“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2018年11月以来,我院针对某知名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存在大量商户无证经营的问题,向原东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出检察建议,要求其加大行政执法力度,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加强对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者的监管,以保证网络订餐食品安全。

          近日,原东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向我院复函称,该局收到检察建议后高度重视,迅速约谈相关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驻东莞负责人,并对平台的违法行为进行了通报;同时,通过进行“飞行检查”、运用爬虫技术进行监测等手段进一步筛选未公示或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进行网络销售的违法情况,督促指导各镇街分局、监督站对具体违法商户进行查处。下一步,该局将进一步提升监管技术支撑能力,严格履行监管职责,督促第三方平台提供者落实主体责任,严厉打击网络餐饮违法违规的行为。

          “民以食为天”,食品的干净、安全、卫生是关键。我院以覆盖面最广的餐饮外卖行业食品安全问题为重点,通过督促监管部门依法履职,切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构建社会共治格局,为食品销售和网络订餐“净网”,保障广大消费者“舌尖上的安全”。

        关于我们
        市院概况
        市院领导
        机构设置
        下辖区院
        人员信息
        法律文书
        大要案发布
        检务须知
        业务流程
        检察听证网
        检察微博 检察微信
        今日头条 南方号
        友情链接:
        版权所有:东莞市人民检察院
        工信部ICP备案号:京ICP备10217144号-1 技术支持:正义网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