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助推“健康中国”战略,顺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新需求,进一步推进和深化检察公益诉讼工作,贯彻执行高检院决定开展的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落实省院关于在2018年8月至2019年8月在全省检察机关开展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的决定,东莞市检察机关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方案确定了以下几项监督重点:
О农贸市场、超市、学校周边等销售有毒有害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用农产品、食品行为及监管部门是否依法履行监管职责问题。例如农药残留、销售病死动物肉类、假冒无公害食品等;
О网络餐饮生产经营者食品加工违法行为及监管部门是否依法履行职责问题。例如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没有实体经营门店、未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网络餐饮服务平台未核实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条件或者对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管理不到位等;
О违反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规定的违法行为及监管部门是否履行职责问题。例如食品生产经营用水不符合国家规定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设置排污口、监管部门是否存在违法行使职权或不作为情形等。
方案要求将此次专项监督活动作为今年一项重点工作进行部署。两级检察院将通过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内部协调配合与外部沟通协作,全面梳理农贸市场、超市、网络等销售食用农产品、食品中存在的问题,围绕社会各界高度关注、人民反映强烈的重点和热点问题深入调查。同时,还将通过门户网站、两微一端等及时对专项监督活动开展情况、活动高度阶段性成果、办理的典型案例等内容开展宣传活动,提高社会公众对公益诉讼的认知度,为专项监督活动开展良好的舆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