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高检院召开的全国大检察官研讨班会议精神和省院召开的全省检察长研讨班精神,9月6日上午,东莞市检察机关推行“捕诉合一”办案机制部署会在市检察院召开,两级院主要领导以及相关科室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此前,东莞市第一市区人民检察院于今年7月开始试点“捕诉合一”办案机制。部署会后,第二、三市区人民检察院也将开始运行“捕诉合一”办案机制。
会上,一区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汤贤辉介绍了试行“捕诉合一”办案机制改革的做法、经验和成效。
主要做法:
1.以不打破原行政建制为原则,试行一体化模式
试行“捕诉合一”办案机制,不打破原有行政建制,不涉及内设机构的调整,实行案件管理科统一受理、员额制检察官依法承办、“谁批捕谁起诉”一体负责的运行模式。
2.以办案专业化为标准,组建办案组织
以案件罪名为标准,以类案作为科室受理范围的依据,并结合员额检察官的工作经历,以及案件繁简程度等实际情况,进一步组建若干办案组,主要实行独任检察官办案组织形式。
3.多措并举,确保捕诉合一办案机制顺利推进
公诉、侦监部门采取互相委派业务骨干交流学习、集中培训等方式,解决实际操作中遇到的各种问题。
加强党建,试行“捕诉合一”机制过程中,涉及党建工作、行政事务按原有机构职能职责和工作模式进行,并在办案组设立党小组,把党组织建立在办案组上,切实加强党对改革工作的领导。
初步成效:
1.发挥“快车道”作用,取得提速减压之效
人均受理案件数降低,压力减轻。案件办理速度加快,效率提高。程序流转速度加快,衔接顺畅。
2.发挥“精装修”作用,取得提升质量之效
严把案件质量关,试行“捕诉合一”后,不捕率下降,未出现技术退查。审查精细,实现三个效果统一。
3.发挥“追踪器”作用,取得增强监督之效。
“捕诉合一”对案件进行全程监督,提高办案实效。
4.发挥“大熔炉”作用,取得提升素能之效。
试行“捕诉合一”办案机制,促进检察官综合素能和专业素能提升。
汤贤辉检察长认为,从试行近两个月的情况看,试行捕诉合一办案机制完全符合我市检察机关实际的,大大缓解了办案压力,提升了办案效率,提升了检察官整体素质,同时,也使监督工作更深入、更具体、更到位。

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来向东在听取经验介绍后,对下一阶段“捕诉合一”办案机制在全市有效开展,着重强调几点意见:
1.统一认识,提高政治站位,深刻领会“捕诉合一”办案机制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推行“捕诉合一”办案机制改革符合十九大的精神,适应中国国情,是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完善检察机关法律监督格局的积极探索,也是落实张军检察长“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十二字方针的一项重要工作部署。
实行“捕诉合一”办案机制是适应以审判为中心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一项重要机制选择,十分切合东莞的工作实际,将使“控、辩、审”三角结构的作用得到最大程度的发挥,也是解决我市“案多人少”提高办案效率的必然选择。
2.把握改革重点,组建新型办案团队,突出专业化建设
来向东检察长特别强调,“捕诉合一”办案机制的推行最终要落脚在专业化建设上。
一方面要强化新型专业化办案组织建设。要强调专业化,要做实扁平化,要把握稳定性与灵活性的统一。
另一方面要注重培养专业化人才,不断提升综合办案能力。
◆要通过推行“捕诉合一”办案机制,着力在不同的专业团队中培养领军人物,由此带动团队整体业务能力的提高。
◆要充分运用“智慧检察”提升办案能力。
◆要学会充分借助外脑,探索建立特邀检察官助理制度。
此外,经市院党组会研究决定,此次在二区院同时开展公益诉讼“三位一体”办案机制试点,将公益诉讼作为一项单独业务进行整合,将涉环境污染和食品药品犯罪的刑事案件的批捕、起诉、法律监督等职能与之合并,实行刑事责任、民事责任、行政责任一并审查,建立新型的公益诉讼办案机制。
3.适应“捕诉合一”办案机制需要,构建新的监督体系
◆进一步抓好政治学习和党建工作。
◆建立全方位、多渠道的办案监督机制。
◆树立“精益求精、追求极致”的工作理念,持续抓好队伍的工作作风和纪律作风。
◆加快完善对检察官的绩效考核制度。
4.加强组织领导,有效推进机制改革的生根落地
切实加强对改革工作的指导。基层院要加强统筹规划、组织协调。要及时总结经验,加大宣传报道力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