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官余和杰:从侦监尖兵到十佳检察官
与他交谈,你总能从他爽朗的笑声中感受他的洒脱。然而当他一头扎进卷宗堆里,奔波于看守所提审犯罪嫌疑人,你会震撼于他的严肃和锐利。手执正义的利剑,履行法律监督的职责,虽无公诉席上的义正词严,但在平凡的侦查监督岗位上一样显现出公平正义的光辉。他,就是东莞市第一市区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科主办检察官、广东省检察机关第二届侦查监督十佳检察官余和杰。
兢兢业业,不辱使命
余和杰于2005年进入原东莞市市区检察院工作,2008年被任命为助理检察员,2009年进入东莞市第一市区检察院工作至今,于2010年被任命为检察员,并于2011年被任命为主办检察官。自投身检察事业,他就一直在侦查监督部门工作。侦查监督工作办案时限短,要在短短七天内把整个案件办准、办好,确实承受着极大的压力。但这样的“苦”岗位,他一干就是多年。“侦查监督工作是检察机关刑检工作的第一道关口,必须要做到一夫当关,万夫莫开”,他这样总结自己的工作。六年来,他办理各类审查逮捕案件均无出现不良投诉现象,出色地完成了办案任务。理论功底扎实,实践经验丰富,这是同事们对他办案能力的评价。正是由于这样,与他接触的公安民警也总喜欢向他咨询刑侦问题。
不辞劳苦,务实肯干
余和杰印象中最深的是2009年,他常常用“大事比较多”来形容这一年参与的工作。除了办理审查逮捕案件近200宗外,他全年共参与提前介入案件10多宗,其中超过一半是在当地影响较大的大案、要案,“经常要奔波于公安分局、派出所和单位之间”。提前介入是一件压力大的“苦差”,因为案件尚处于侦查开始阶段,如果没有相当的侦查经验,往往造成侦查方向的错误,导致整个案件工作的停止甚至终止。自知肩上的责任重大,他在每次提前介入之前,总要挤出时间认真研读相关的理论及规定,厘清思路。如企石镇杨某夺刀杀死劫匪一案,社会反响大,各大媒体争相报道。鉴于案情重大,侦监科指派余和杰提前介入该案。经详细阅卷、与公安机关办案民警多次反复研究、分析案情后,他建议公安机关考虑适用无限防卫的规定,并向公安机关提出了近十条侦查意见,引导公安机关调查取证,得到了公安机关的积极响应。公安机关按照侦查建议补充完毕相关材料后,他认真审查,充分讨论,并查阅相关理论,认为证据显示杨某系在被持刀抢劫、女友被猥亵的紧急情况下夺刀反抗,造成劫匪一死一伤的结果,该行为符合刑法关于无限正当防卫的规定,不负刑事责任。东莞市公安局随后采纳该意见,并迅速作出决定,对杨某予以释放处理,得到《新快报》、《东莞日报》等媒体的大版面正面宣传,社会效果良好。
从侦监尖兵到十佳检察官
一区检的同事总喜欢用“侦监系统的一匹黑马”来形容余和杰。2010年9月,广东省检察机关第二届侦查监督业务竞赛落下帷幕,他从全省各地检察机关50名优秀的参赛选手中脱颖而出,总成绩名列第三名,荣获“全省侦查监督十佳检察官”称号,创造了东莞市检察机关参加该项比赛的历史最好成绩,为东莞市检察机关争得了荣誉。 提起比赛的过程,他总喜欢以“历练”来形容。他深深懂得“台上一分钟,台下十年功”这一道理。既要啃透大量的法条,又要深入探讨实践遇到各类的问题,还要应付“真刀真枪”的模拟演练,“虽然说是比赛,其实就是司法实践中的一次办案。”有时候,为了弄清楚一句准确的法律用语,他深夜从床上爬起翻查资料,一晃就过去几个小时。最终,功夫不负有心人,他在省检察院比赛的舞台上展现了出类拔萃的个人素质。面对全省各地的好手,他以丰富的办案经验、扎实的理论功底以及娴熟的汇报技巧,出色地完成比赛任务,并能以优异的临场发挥、缜密的逻辑思维应对评委刁钻的提问,赢得了全场评委及观众的肯定。 戴着“十佳检察官”的光环,余和杰明显感觉到担子更重了。“理论更要扎实,实践更要出色”,他常常这样形容获得荣誉后的感受。“那是曾经的成绩,实践的办案才是我的老本行”,面对同事们的赞扬,他总是这样谦虚地说。多年的检察实践,已经将当年的检察新兵磨练成检察尖兵,平添了一份成熟与稳重。作为战斗在检察一线的基层检察官,他始终没有忘记肩上的责任。“只有对检察事业有热爱之心,对法律有虔诚之心,对人民有责任之心,这样才配当一名人民的检察官”,他这样说,也这样践行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