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允明涉嫌盗窃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一案被害人权利义务告知书
犯罪嫌疑人唐允明涉嫌盗窃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一案,于2021年6月16日由广州市公安局天河区分局移送我院审查起诉。
侦查机关认定:自2007年至2019年,犯罪嫌疑人唐允明任广州新动力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原技术总监,在职期间参与“易网购”平台的塔建,其通过修改该服务器数据库程序从而在“易网购”平台非法获取资金。
因本案被害人众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现采取公告方式告知本案被害人在审查起诉阶段享有的权利义务,详见《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检察院被害人权利义务告知书(审查起诉阶段)》。
以上事项如有疑问,请与我院联系。
联系人:卢助理
联系电话:020-38497216
编号: | ||||||
姓名* | 性别* | 民族* |
上传*
|
|||
出生日期* |
|
政治面貌* | 籍贯* | |||
身份证号码* | 是否通过国家司法考试 * |
|||||
学历* | 学位* | 是否有驾驶证* | ||||
毕业学校* | 所学专业* | |||||
毕业时间* |
|
外语水平* | 联系电话* | |||
工作单位* | 身高体重* | |||||
联系地址* | 户籍地* | |||||
现住址* | 婚姻状况* | |||||
个人简历 (填写需从大学开始) |
姓名* | ||||||
身份证号码* | ||||||
姓名 | ||||||
身份证号码 | ||||||
求职状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