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疫情汹汹袭来之际,城市大部分服务已经按下暂停键,只有少数逆行者,仍在为城市运转提供服务,保障市民正常生活,外卖骑手曾某裕就是其中一员。然而,某天在货物配送过程中,曾某裕与他人发生纠纷被踢断了腿,导致短期内无法工作,手停口停,生活陷入了困顿...直到这宗故意伤害案,移送到了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检察院。
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检察院负责刑事案件办理的第一检察部,在办理该案中,主动将被害人曾某裕的情况作为救助线索移交给了第六检察部。
第六检察部经调查核实,新冠肺炎疫情最为严重的春节期间,曾某裕所在的外卖站点120余名员工中,仅有26人坚守岗位跑单,曾某裕就是其中之一。曾某裕在受伤之后暂时无法工作丧失了收入,没有收到犯罪嫌疑人的任何赔偿款,家中还有几名尚在上学的子女需要抚养,生活陷入了困顿。
该院承办检察官主动告知曾某裕可以申请国家司法救助;主动指导、协助被害人准备申请材料;主动核查被害人受侵害状况、家庭生活状况、赔偿调解情况等。通过“三个主动”措施,仅用时4天,就完成了该起司法救助案的调查审核工作,作出拟救助决定。
“为了进一步提升司法救助工作水平,今天邀请人民监督员对曾某裕申请国家救助一案进行公开审查。”在该案件的司法救助公开审查会上,承办检察官向与会的三名人民监督员介绍了该案的基本情况、拟作出司法救助的决定和法律依据。
该院检察长林伟忠向人民监督员表示,发放救助金只是临时性救助手段,检察机关将双管齐下,同步做好司法救助和促使犯罪嫌疑人赔偿工作。通过发挥检察职能,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达到化解矛盾纠纷的效果。
人民监督员针对该案情况进行了补充发问,经认真评议,一致同意该院拟作出的司法救助决定,并在会后对该院工作作出了高度评价。
“真的要为天河检察点赞,原来我们只知道国家赔偿,今天才知道还有司法救助,检察机关主动告知救助申请程序,无惧辛苦不嫌麻烦,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弱势群体的关爱,真正贯彻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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