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番禺区地处广东省中南部,位于穗港澳的地理中心位置,北与广州市海珠区相接,东临狮子洋与东莞市相望,西与南海、顺德、中山市(区)相邻,南滨珠江口,与南沙区接壤,地理位置优越。全区总面积529.94平方公里,辖6个镇、10个街道,全区户籍人口80余万人,登记在册外来人口近120万人。
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检察院(原番禺县人民检察院)成立于1955年6月,1967年因“文化大革命”而机构中断;1978年6月,番禺县人民检察院重建,隶属于广州市人民检察院;1992年因番禺撤县建市,更名为“番禺市人民检察院”;2000年番禺撤市建区,更名为“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检察院”。
建院以来,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检察院始终紧紧围绕党和国家的中心工作,把“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作为检察工作的根本任务,以“团结、务实、进取、创新”作为自身发展的核心理念,坚持公正执法、加强监督、依法办案、从严治检、服务大局,为建设更加富裕和谐新番禺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保障。在推动各项检察工作均衡协调发展的同时,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检察院始终坚持以人为本、从严治检的队伍建设方针,队伍素质不断提高,涌现出一大批如“广东省十佳公诉人”、广州市“百名人民满意基层政法干警”等办案能手和业务尖兵。院领导班子先后被评为广州市检察机关“一类优秀班子”,番禺区“团结开拓、廉洁务实”好班子。番禺区人民检察院先后荣获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全国首批基层检察院“四化建设示范单位”、全国集体一等功、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广东省先进基层检察院和广州市先进基层检察院等光荣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