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5日,广州市南沙区朝阳学校成立了校园欺凌防范及综合治理委员会并举办了成立仪式,南沙区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李东蓊作为该校的法治副校长,受聘担任该校校园欺凌防范及综合治理委员会副主任。
仪式上,广州市南沙区朝阳学校向我院赠送了“检校携手同行,共建和谐校园”锦旗,以表达对我院支持学校工作的感谢及对检校共建工作的认可。李东蓊副检察长代表我院接受了锦旗。
随后,李东蓊副检察长在成立仪式上作了发言,对学校的校园欺凌防治工作表示支持与肯定。李检表示,校园欺凌防治刻不容缓,校园欺凌防范及综合治理委员会的成立,使学校的校园欺凌防治工作有了平台与抓手,是推动校园欺凌防治工作系统化、专业化、规范化的有力举措,是学校切实扛起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这面大旗、践行担当使命的重要体现。
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强化了学校保护的相关规定,明确提出学校应当建立学生欺凌防控工作制度。下一步,我院将继续贯彻落实法律法规相关要求,深化检校共建,结合法治副校长职能,协助学校开展防治校园欺凌教育与培训工作,实现共管共防,推动校园欺凌长效治理,保障学生身心健康、生命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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