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自2021年1月我院入选最高人民检察院“降低羁押率有效路径及社会危险性量化评估”试点单位以来,我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认真践行“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逐步形成“创新驱动、制度推动、全员能动、科技带动、沟通联动”五位一体“降低诉前羁押率‘南沙模式’”,有效推进非羁押强制措施适用工作落地落实。2021年1月至2022年9月,我院诉前羁押率为28.43%,较2020年度降幅达50.76%,持续保持全市基层检察院最低。相关机制先后入选“广东自由贸易区南沙片区十大创新成果”、广东自贸试验区第五批制度创新案例、“2020-2021年度中国自由贸易试验区制度创新十佳案例”、全国检察机关检察改革典型案例。
一、创新驱动,追求实效有突破
一是借鉴域外成熟实践,探索“犯罪数额+罚金”保证金缴纳制度;二是配合修改完善《社会服务告知机制》,以从事社会公益服务衔接取保候审期间矫治,进一步畅通非羁押措施的适用。
二、制度推动,降押工作有指引
一是率先出台全市检察机关首份涵盖深化逮捕标准、提高提前介入、完善捕前分流、跟踪羁押审查等十四条内容的《降低审前羁押率的实施意见》;二是配套出台《刑事诉讼流程异常案件强制研判制度》,规范负面案件的强制分析研判,获广东省检察院刊物登载推广。
三、全员能动,改变理念有侧重
一是通过改变审批模式、优化业务考核的方式,着重引导检察官转变司法理念;二是通过出台内部指引、明确标准规定的方式,加强社会危险性实质化审查;三是通过制定工作细则、提级审批的方式,落实逮捕案件羁押必要性动态跟踪审查。
四、智慧带动,优化办案有保障
联合软件公司、高校专家共同对现行法律及司法解释规定的社会危险性因素进行了全面的分析梳理,针对犯罪嫌疑人社会危险性因素拟定了43个核心评价项,形成“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分析模型,研发建立全省首个“逮捕必要性分析智能辅助系统”,为检察官准确适用逮捕措施提供大数据参考。
五、沟通联动,统筹推进有合力
通过召开联席会议、提请上级协调等方式,推动优化公安机关部分办案评价指标。依托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常态化派驻检察官了解拟呈捕案件情况,促进公安机关侦查环节的捕前分流,从源头减少羁押人员。
我院降低诉前羁押率工作已经达到了“司法合力凝聚、数据稳中有降”的良好发展态势,但目前工作中仍存在以下问题与短板:一是对于尚未形成较为完善的理论调研成果;二是制定的部分实施细则已不符合目前的新情况、新要求;三是尚未能针对非羁押成为常态的诉讼模式完成构建及塑造。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强化举措,补齐短板,持续推进降低诉前羁押率工作全面落实:一是持续深化认识,依法推进非羁押强制措施适用;二是强化实证研究,在理论研讨层面形成调研成果;三是审视落实效果,在机制建设层面完善工作规程;四是整合试点经验,在诉讼模式层面实现资源整合。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我院将持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定地按照中央和省委、市委、区委及上级检察机关的决策部署,以全方位服务保障落实《南沙方案》为契机,积极能动履职,在刑事案件办理中持续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政策,减少社会对立、维护社会稳定,从而厚植党的执政根基,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新需求,为南沙建设成为立足湾区、协同港澳、面向世界粤港澳全面合作重大战略平台,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优秀的“检察产品”。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广州市南沙区人民检察院 广东自由贸易区南沙片区人民检察院
2022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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