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7月,我院第五检察部在履行审查起诉职能中发现,辖区内某公司将18.92吨危险废物交由没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资质的公司处置,后者在不具备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处理的环境保护条件下处置危险废物,造成环境污染。第五检察部在办理该案过程中,充分发挥公益诉讼刑事、民事、行政“三合一”办案机制的优势,践行修复性司法理念,以诉前磋商凝聚共识,推动涉案企业出资建设生态公益园,将生态环境修复工作落到实处。
近日,张宇筠副检察长率领第五检察部办案干警察看了生态公益园建设进度。龙穴生态公益园区正在如火如荼开工建设,整个园区占地5000多平方米,园内设有横沥生态荷花、万顷沙千里桃林等独具南沙特色的景观,目前已栽植南沙特色树木400余棵,形成了龙穴工业园区的“小绿肺”。定位明确、规划清晰的生态公益园区替代了原来杂草丛生的荒地,公益诉讼监督工作成效初显。后续将在园区内增设生态环境保护及公益诉讼宣传教育长廊,将公益保护与法治宣传融为一体,实现“一园多用”,打造生态修复模范园区。文某公司党委书记张庆瓛表示,公司积极承担社会责任,高度重视园区建设及其后续维护保养,特将工程总投资额提高至150万元,并将加快工程进度,预计今年春节前完成园区建设。
张宇筠副检察长指出,生态园区的建设一方面要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在不破坏土地资源的情况下开展建设,多使用环保材料,在修建时贯彻“海绵城市生态理念。同时,要充分考虑龙穴岛土地易沉降的特点,避免因土地沉降而导致园区设施的严重损坏。另一方面,要重视园区的后续维保,合理规划经济作物种植,形成园区作物反哺园区运营的良性循环。
下一步,我院第五检察部将继续立足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积极践行恢复性司法理念,持续跟进生态公益园的建设与运营,通过公益诉讼“回头看”检验诉前督改效果,不断提升监督水平,筑牢生态环境保护法治屏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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