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8日下午,当事人郭某某委托其姐姐及律师向南沙区检察院第五检察部送来一面写有“人民公仆 宽严相济 创新执法 执法为民”的锦旗和一封感谢信。感谢办案人员在办案中体现的创新、耐心和专业。
2018年上半年,郭某某通过淘宝网购了11只龟在其住处进行非法养殖。经鉴定,其中10只为黄喉拟水龟,但无法鉴定区分是否野生种群;1只为缅甸陆龟,属《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II动物。其非法养殖行为已对生态资源造成破坏,社会公益持续受损。因郭某某犯罪情节较轻,为探索多元修复生态资源途径,贯彻少捕慎诉、效率公正谦抑执法理念,南沙区检察院第五检察部将该院创新开展的社会服务告知制度和公益诉讼有机结合,启动“认罪认罚认赔”诉前督改模式。办案人员告知郭某某其行为带来的社会危害和公益损害数额,由郭某某自愿出资印制野生动物保护普法宣传册派发、开展不低于15小时公益服务,经专业部门综合评价其确有悔罪表现后将不再对其提起诉讼。
11月25日,南沙区检察院召开郭某某涉嫌非法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等公益诉讼案件公开听证会,就郭某某所做的生态修复效果进行听证,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和特约检察员担任听证员。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详细介绍了本案案情、进行了证据开示、当事人及律师提供了修复相关证据。听证员围绕案件进行提问,各方进行了积极回应。承办检察官还就该案进行了释法说理,现场普法。听证员对郭某某修复生态的方式和效果均给予肯定,一致同意检察机关的处理意见,并认为该案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做法值得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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