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坚决打好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南沙检察院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疫情防控部署坚决做好检察机关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积极主动担当作为,开展疫情源头防控行动。
2月4日下午,南沙检察院第五检察部干警兵分两路,针对区内农贸市场违法销售野生动物和野味情况,随机抽取南沙区内六个农贸市场进行地毯式检查,开展专项清查行动。
本次行动覆盖区内四个镇街,在排查问题的同时,做好疫情防控宣传工作,坚决确保禁售野生动物、野味等措施执行落实到位。经检查,六个农贸市场均交易井然有序、较为规范,暂未发现非法交易野生动物和野味的行为。
2月5日,南沙检察院联合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共同开展对区内农贸市场和餐饮行业的专项检查行动,合力保障人民群众在疫情期间“舌尖上的安全”。
在本次专项检查行动中,检查组成员重点检查农贸市场的肉类销售档口、活禽经营区、水产经营区;餐饮经营场所的后厨管理、冷库生鲜食材储存情况以及宠物店销售经营现状。
检查中发现,农贸市场暂无销售野生动物的情况,但部分农贸市场出入口管理存在漏洞,群众可不通过体温检测通过部分商铺出入口进入市场,部分经营者未戴口罩。针对上述情况,我院干警已当即向市场管理方提出改进意见并规劝经营者佩戴口罩;辖区内某饭店存在禁止销售的牛蛙以及食物储存包装不合格、标签填写不规范的情况,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当场通知工作人员处置上述违禁食材,南沙检察院对该饭店存在的隐患提出整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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