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防范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扩散,按照上级检察机关和院党组的工作部署,第三检察部迅速行动,优化监督管理模式,积极防范疫情在监管场所、社区矫正环节扩散,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一是高度重视,迅速落实防疫工作。春节前后,第三检察部多次召开工作会议,传达上级防控疫情的总体要求,落实各办案组防控疫情主体责任,既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防疫工作,又要做到监督到位、力度不减。与区看守所召开联席会议,建议加强监管场所消毒,监测人员体温及健康状况,防范疫情在监管场所传播,要求及时通报异常情况。与区司法局、区社区矫正中心召开疫情防控工作会议,建议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的外出管理,停止人员聚集活动,尽量采取网络、电子管控的手段。联合区司法局社矫科、驻区司法警察,向社区矫正对象发出《社区矫正对象告知书》,要求做好新冠状病毒防控工作,加强自我保护,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
二是监督不减,切实维护在押人员合法权益。深入区看守所食堂,检查在押人员伙食的供应和卫生情况,要求疫情期间注意食物的检验检疫和厨工身体健康,保质、保量、保健康供应在押人员食品。向驻看守所医生了解在押人员整体健康情况,要求重点关注长期病患者,发现发热症状者立即启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排查程序。加大审查监控视频频率,了解在押人员生活、学习情况,确保在押人员合法权益得到保障。大力宣传检察官在社区矫正中的监督职责,鼓励社区矫正对象及时主动向检察官反映司法人员侵害其合法权益的情况。
三是适应形势,快速协调疫情防控背景下办案工作机制。近期,根据公安部门疫情防控要求,看守所对外来人员采取了更为严格的管控措施,为实地监督、审讯在押人员等工作带来一定影响。为落实我院《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中关于做好羁押场所、社区矫正对象等相关疫情防控工作,我部协调一部、二部、法警大队、技术部门的负责人与看守所领导召开联席会议,对疫情防控期间如何开展看守所检察监督工作、提审犯罪嫌疑人、法律文书送达等问题进行协调,提出可行性解决措施,确保处理好监督与被监督、办案与防控的关系,维护在押人员合法权益,共同打好疫情防控战。在社区矫正检察监督方面,与区司法局、区社区矫正中心沟通协调,建议采取网络会议的方式宣告入矫和解矫,一方面最大限度的减少人员流动和聚集,防控新型冠状病毒疫情蔓延,另一方面保证法律法规的正确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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