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救助典型案例
1.刘某某等人司法救助案:被告人刘某栋与被害人陈某萍是夫妇,育有一对双胞胎子女刘某甲、刘某乙(均未满12岁)。刘某栋因家庭琐事经常与陈某萍发生口角,心生怨恨。2020年6月19日晚,两人在家中再次发生争吵,刘某栋遂产生杀害对方的念头。6月20日凌晨2时许,刘某栋趁被害人陈某萍熟睡之机,将陈某萍残忍杀害。6月20日12时许,刘某栋自动投案。因母亲被杀,父亲被关押,刘某甲、刘某乙陷入无人照料的困境。受理该案后,我院迅速启动重大案件快速反应机制,检察长带头成立联合办案组,将司法救助提前到审查逮捕阶段,5个工作日即完成司法救助审查及救助金发放,并及时与街道、社区等部门协调,争取社会救助支持。该案综合运用“代为监护人”、司法救助等多种机制,对困境儿童开展“全方位、多元化”救助。其中在审查逮捕阶段申请“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补贴”是全市首例。该案获评全省检察机关司法救助十大“精品案件”。
2.黄某某司法救助案:2020年12月8日,黄某华将其患自闭症的儿子黄某某遗弃到我区中山八路附近。案发后,黄某华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公安机关对黄某华取保候审,并将其子黄某某交其带回继续照顾。黄某华为了安心工作,便将黄某某送回老家某特殊儿童康复中心全日寄宿。2021年5月14日,广州市公安局荔湾区分局将该案移送至我院审查起诉。经了解,黄某华与前妻已离异,均因需要赡养老人和婚内共育的其他子女而生活困难,难以承担抚养黄某某的责任。我院在办理该案过程中,实行办案“四部曲”:一是“云调查”,因疫情等原因通过电话、网络等多方面了解黄某某生活情况;二是“精评估”,咨询医生、社工及特殊教育工作者,调查了解自闭症儿童维持生活所需资金,邀请律师、社工对该案进行了不公开听证,听取是否对该案进行救助的意见和对自闭症儿童康复训练的建议,并对救助金发放金额进行评议;三是“搭平台”,与黄某华居住地村委会沟通,促成当地家庭综合服务中心提供免费的看护陪伴服务,与广州市残疾人福利基金会等公益机构联系,积极引入社会资金对黄某某进行救助,帮助解决其长远生活的问题;四是“强监督”,我院依法向黄某某发放司法救助金36015元,设立未成年人救助金使用监督档案,安排工作人员定期回访救助资金使用情况,积极帮扶其回归正常生活。该案获评广州市检察机关十大“优秀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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