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gend id="h4sia"></legend><samp id="h4sia"></samp>
<sup id="h4sia"></sup>
<mark id="h4sia"><del id="h4sia"></del></mark>

<p id="h4sia"><td id="h4sia"></td></p><track id="h4sia"></track>

<delect id="h4sia"></delect>
  • <input id="h4sia"><address id="h4sia"></address>

    <menuitem id="h4sia"></menuitem>

    1. <blockquote id="h4sia"><rt id="h4sia"></rt></blockquote>
      <wbr id="h4sia">
    2. <meter id="h4sia"></meter>

      <th id="h4sia"><center id="h4sia"><delect id="h4sia"></delect></center></th>
    3. <dl id="h4sia"></dl>
    4. <rp id="h4sia"><option id="h4sia"></option></rp>

            
        政法队伍教育整顿
         
        作者:本站编辑  发表时间:2021-06-08 17:43:12  

        海珠区检察院

        关于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倡议书

        2015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中央政法委员会印发《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以上统称为“三个规定”)。

        致检察干警和人民群众倡议书

        海珠区检察院干警和广大人民群众:

        当前,海珠区检察院正在深入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是顽瘴痼疾整治的重点内容之一。为防止违规干预司法活动,营造良好司法环境,促进公正廉洁司法,确保“三个规定”制度落实到位,现向我院检察干警和广大人民群众提出如下倡议:

        一、坚决不违规过问和干预其他人员正在办理的案件;

        二、坚决不违规为案件当事人转递涉案材料或打探案情;

        三、坚决不以任何方式为案件当事人说情打招呼;

        四、坚决对干预、说情或打探案情予以拒绝;

        五、坚决全面、如实记录过问案件情况,做到全程留痕,有据可查;

        六、坚决不泄露办案工作秘密或者其他依法依规不得泄露的情况;

        七、坚决做到不为当事人推荐、介绍诉讼代理人、辩护人,或者为律师、中介组织介绍案件,要求、建议或者暗示当事人更换符合代理条件的律师;

        八、坚决不接受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请客送礼或者其他利益;

        九、坚决不向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借款、租借房屋,借用交通工具、通讯工具或者其他物品;

        十、坚决做到在委托评估、拍卖等活动中不出现与相关中介组织和人员恶意串通、弄虚作假、违规操作等行为。

        十一、坚决不违反“三个规定”的其他行为。

        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检察院

         2021年6月3日

        持续深入抓好“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和“逢问必录、全程留痕”工作的落实,需要我们每一位检察人员的担当作为,更离不开每一位群众的理解和支持。欢迎广大人民群众对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进行监督,可以通过12309中国检察网、依法申诉等正规渠道和途径反映问题。让我们共同努力,齐心营造风清气正良好司法环境。

        编号:
        姓名* 性别* 民族*
        上传*
        出生日期*
        政治面貌* 籍贯*
        身份证号码*
        是否通过国家司法考试
        *
        学历* 学位* 是否有驾驶证*
        毕业学校* 所学专业*
        毕业时间*
        外语水平* 联系电话*
        工作单位* 身高体重*
        联系地址* 户籍地*
        现住址* 婚姻状况*
        个人简历
        (填写需从大学开始)
        *
        开始日期 结束日期 在何单位/院校 学习/工作 任 何 职
        家庭情况* 配偶姓名* 工作单位* 联系电话* 其他家庭成员*
        本人特长及业绩
        *
        奖惩情况 备注
        注意事项
        1、个人简历填写需从大学开始。
        2、身高体重固定格式:XXXcm/XXXkg。
        3、所有日期类输入固定格式yyyy-mm-dd。
        4、工作单位,如果已离职,请填:无。
        5、照片手动上传1寸大小的证件照,上传类型支持常用的图片形式;(大小不超过20K)。
        6、家庭情况:无配偶的请填写'无',其他家庭成员为父母及兄弟姐妹。请详细填写家庭成员姓名,所在单位,政治面貌及联系方式。
        7、备注栏请填写需要说明的重要社会关系以及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姓名*
        身份证号码*
        姓名
        身份证号码
        求职状态

        市检网群 :广州市检越秀区检荔湾区检天河区检 白云区检best365投注_365提款注单审核_365app最新版安卓下载检 花都区检番禺区检南沙区检 从化区检增城区检

        友情链接 版权所有 : 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检察院 地址 : 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宝岗大道1095号 邮编 : 510220 京ICP备10217144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