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检察院党组
关于市委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1年3月25日至6月11日,市委第八巡察组对中共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检察院党组进行巡察“回头看”,8月19日反馈巡察意见。中共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检察院党组根据整改意见全力推进整改,经过努力,取得阶段性成效,现根据规定公布整改情况。
一、深入学习理论、提高政治站位
院党组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系列重要论述,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坚决贯彻巡察整改要求,不折不扣地落实各项整改任务,确保整改取得实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院党组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坚持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在巡察组反馈巡察情况后,迅速召开党组扩大会,从根源上对反馈问题予以深入剖析,并对落实巡察工作进行统一部署。会议要求全院上下要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强化领导、全员参与、凝心聚力,坚决贯彻巡察整改要求,确保整改取得实效。
(二)全力推进整改。院党组坚持以巡察整改为契机,坚持举一反三,将“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真正做到正本清源。要求全院研究标本兼治措施,努力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堵塞漏洞,切实发挥长效机制的治本功能。
(三)严肃整改纪律。院党组切实提高政治担当,不断强化责任意识,主动扛起巡察整改政治责任,带头落实整改措施,坚决克服“交卷”思想和“过关”思想,层层传导压力,层层落实责任。区纪委派驻区检察院纪检监察组切实履行监督职责,对整改方案的制定及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重点监督,严明纪律,强化问责,严防敷衍整改、虚假整改。
二、坚持问题导向、逐项抓好落实
院党组根据巡察反馈提出的四大类12项36个具体问题,逐一对照,狠抓整改落实,完成整改32项,基本完成整改1项,3项持续推进中,已取得阶段性成果。
(一)关于落实系统巡察整改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
1.针对个别问题整改效果不够深入问题的整改
一是强化督导检查,对检察建议开展常态化检查,及时发现、剖析、总结检察建议制发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强调跟踪回访,持续与被建议单位加强沟通,及时进行核实、跟进,确保检察建议发挥应有效果;健全监管工作机制。
二是改进工作方法,健全信访案件办理工作制度,加强追踪跟进,强化部门间沟通协作,进一步强化程序规范意识。
三是强化公车使用管理的责任意识;定期抽查、检查公车使用管理情况;修订公务用车使用管理规定。
四是深化学习,加强党内谈话的规范性;改进数据上报工作;完善工作指引。
五是加强学习研判,进一步提升党组关于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科学决策水平,增强对选人用人工作的研判能力,细化轮岗规划。
(二)关于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
2.针对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有落差问题的整改
一是扎实推动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明确学习计划,积极促进检察职能和党建工作的融合,认真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积极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
二是完善宣传工作机制建设,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使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明晰,阵地管理、督导检查、应急处置等责任项目落地落实。
3.针对整治顽瘴痼疾成效不明显问题的整改
一是深入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进一步健全和落实正风肃纪长效机制、执法司法制约监督机制、干警素质能力提升机制、干部交流轮岗机制。
二是严格落实“三个规定”及“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持续强化学习教育,做到逢问必录、全程留痕、有据可查;深入开展宣传,努力提高“三个规定”的知晓率、支持度。
三是统一案件办案标准,严格遵守处理原则及诉讼证据要求,做好向上级检察机关的请示汇报工作。
4.针对贯彻司法为民理念不够积极主动问题的整改
一是深入学习领悟并认真贯彻落实新时代司法工作“少捕慎诉慎押”政策要求及精神要义,健全降低审前羁押率的制度机制。
二是持续推进扫黑除恶工作,严把黑恶案件“入口关”和“出口关”,严格执行同步审查及请示报告制度,准确认定黑恶势力犯罪,坚持“是黑恶犯罪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犯罪一个不凑数”;常态化推进重点行业治理,坚持在办理涉黑案件中推行“一案一建议”。
三是切实改善工作作风,聚焦民生热点,办好检察为民实事,积极探索公益诉讼新发展,办理全市首宗个人信息保护的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
四是主动开展听证工作,强化人民监督员的监督,完善工作规程,实现听证案件“全覆盖”,将开展听证工作成效纳入检察官业绩考核。
5.针对推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有短板问题的整改
一是深入开展“五好”基层检察院建设,积极打造“云检品牌”,深化“执行监督”业务品牌和“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党建品牌建设;部署“云检启航”工程,启动云检菁英计划。
二是规范司法内部监督机制,严格落实案件讨论、汇报、上报规定,落实逐案分析机制,着力提升办案质量。
三是进一步明确案件质量评查标准,严格规范司法行为;将案件质量评查质量与检察官业绩考核挂钩,探索采取“开门评查”方式,邀请人民监督员对案件质量专项评查进行监督评价。
(三)关于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不够坚决有力问题的整改
6.针对履行主体责任不够扎实问题的整改
一是院党组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积极开展同级监督;党组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深入开展调研,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地落实落细。
二是通过开展岗位风险排查、警示教育、参观廉政基地等形式,积极营造全面从严治党浓厚氛围。
7.针对落实监督责任有短板问题的整改
一是通过强化学习,进一步提升履职能力;加强部门间协作,深入挖掘问题线索,提高日常监督合力,拓宽监督渠道。
二是充分学习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完善工作指引,提高监督执纪工作的规范性。
三是主动接受区纪委派驻区检察院纪检监察组的监督,制定具体工作衔接办法,使派驻监督与院内监督得到有效衔接,不断顺畅监督机制。
四是落实院机关纪委人员配备,完善机关纪委工作职责和年度计划,提高机关纪委委员履职尽责的能力,使机关纪委监督职能得到充分发挥。
8.针对“四风”问题时有发生问题的整改
一是深入开展廉政风险排查,及时制定防控措施,堵塞风险漏洞,筑牢廉洁“防火墙”;对廉政风险排查情况进行动态分析研判,严防出现形式主义问题。
二是切实改进工作作风,认真做好“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工作,完善控告举报申诉类案件工作规范。
9.针对内控管理不严格问题的整改
一是修订采购管理办法,制定合同管理制度,建立合同管理台账,进一步规范采购工作。
二是已按规定通过广东省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选择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内部审计。
三是经市财政部门审批同意后,将闲置物业通过广州市产权交易中心进行公开交易有偿转让,处置收入依法按照非税收入管理规定上缴市财政。
(四)关于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有落差问题的整改
10.针对基层党组织建设薄弱问题的整改
一是加强谈心谈话,完善谈心谈话工作制度、党内谈话工作制度,着力提升班子整体合力;强化业务协助,通过两法衔接等工作机制,以刑事工作带动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工作发展,实现四大检察协调发展。
二是完成届中调整,充实党建力量;加强学习培训,组织党务人员参加培训,进一步提高党建工作队伍政治素质和履职能力,加强机关党建工作力量。
三是及时通报党建考核结果,组织各党支部开展全面自查及整改;做好党支部书记的述职工作,制作述职评议评分规则和评议表,督促党支部书记履职尽责;制定党建工作考核实施方案,完善党建工作考核办法,力求党建考核更具操作性、更加科学。
四是领导班子成员严格落实《党员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实施办法(试行)》,带头讲党课;各支部每月向机关党委上报“领导干部双重身份参与组织生活、上党课”动态台账;完善“三会一课”督促检查制度,以查促改;开展“三会一课”优秀笔记本评比,树立先进。
11.针对干部选任工作漏洞较多问题的整改
一是院党组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提升党组关于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科学决策水平,增强对选人用人工作的研判能力;政工部门加强业务建设,积极主动参加业务培训,提高工作专业能力水平;细化工作规程,常态化开展交流研讨,明确工作职能分工,认真做好原始材料归档,不断规范干部选拔任用程序。
二是立足业务实训,提高干部能力素质,部署“云检启航”工程、云检菁英计划,举办“卧薪尝胆”训练营;认真落实调研工作管理办法,促进检察人员有效提升理论思维层次和综合分析能力;开展岗位练兵活动,把优秀公诉人培训从大课堂优化为小课堂。
12.针对干部队伍日常教育管理不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制定云检菁英培养方案,稳步推进培训工作计划,加大情景式教学、讨论式教学的比重,推广实战训练模式,把握培训重点,配强教育培训力量,创新培训模式,突出培训效果,进一步抓好双导师带教工作,完善以师带徒模式,帮助青年检察人员成长成才。
二是完善因私出国(境)管理规定,更新完善审批手续,做好证照管理、调动人员备案信息变更等工作。
三、巩固深化整改、推动更大成效
虽然整改已取得一定成效,但仍需要继续努力。下一步,将在巩固前期整改成果的基础上,以钉钉子的精神持续深入抓好巡察整改工作,着力提升巡察整改成果运用质效。
(一)持续落实整改,扎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持续跟踪落实,对于已完成整改的任务,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效;对于尚未完成整改的任务,尤其是长期性顽固性问题,要按照整改时间节点,有力推进。
(二)持续抓牢责任,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落到实处。深刻认识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的重要意义,一以贯之、坚定不移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在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上持续发力,扎实推进“两个责任”落细落实。进一步加强日常监督,持续加强纪律作风建设,认真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持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三)持续做好结合,进一步强化巡察整改成果运用。把巡察整改作为改进工作作风、加强队伍建设、提升工作能力的良好机遇,真正把巡察整改工作的落实与重点、难点工作的推进相结合,主动谋发展,自觉担当,积极发挥检察职能,切实增强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努力推动“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稳步推进“十大业务”,扎实开展新时代“五好”基层检察院建设,统筹做好党史学习教育,着力打造更多优秀的检察产品和法治产品,为白云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检察力量。
欢迎广大干部职工对整改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向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检察院落实市委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电话:020-61819739,邮箱地址:广州市白云区政民路49号,电子信箱:byqjcy_jjjc@gz.gov.cn。
中共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检察院党组
2022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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