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检察院
主要办案数据公布
2020年,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检察院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中央的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区委以及上级检察机关的工作要求,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总体要求,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践行“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初心和使命,努力推进“四大检察”“十大业务”深入发展。
现将主要办案数据公布如下:
一、刑事检察主要办案数据
(一)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情况。2020年,共批准和决定逮捕各类犯罪3463人,同比下降10.95%。不批准和不予决定逮捕946人,同比上升16.79%,不捕率21.46%,同比增加4.22个百分点。
对各类犯罪,共决定起诉4639人,同比下降5.56%;决定不起诉632人,同比上升22.48%,不起诉率11.96%,同比增加2.47个百分点。
(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情况。2020年,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审结4360人,占同期审查起诉案件审结人数的82.53%。在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案件中,检察机关共提出量刑建议3526人,其中确定型量刑建议2255人,占提出总数的63.95%,同比增加42.79个百分点。对检察机关提出的量刑建议,法院采纳3348人,占同期提出量刑建议数的94.95%,同比增加1.35个百分点。
(三)刑事诉讼监督办案情况。
1.立案监督。2020年,监督公安机关立案(撤案)50件;监督后公安机关已立案(撤案)29件,占监督数的58%。
2.纠正漏捕、漏诉。2020年,在审查逮捕和审查起诉环节中,纠正公安机关遗漏提请逮捕36人;纠正公安机关遗漏移送审查起诉同案犯4人。
3.纠正侦查活动违法。2020年,针对侦查活动违法行为,提出纠正13件,同比下降45.83%;已纠正12件,占提出数的92.31%,同比增加0.64个百分点。
4.刑事抗诉。2020年,共提出抗诉1件,同比下降66.67%。
(四)办理妨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犯罪案件情况。2020年,受理审查逮捕妨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犯罪115人,审结104人,其中批准逮捕85人,占该类案件审结数的81.73%,较总体刑事犯罪该比例高3.19个百分点。受理审查起诉妨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犯罪案件108人,审结65人,其中决定起诉56人,占该类案件审结数的86.15%,较总体刑事犯罪该比例低1.66个百分点。
同期,对妨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犯罪案件提前介入侦查8件,占受理该类犯罪案件数的4.15%,较总体刑事犯罪该比例高3.69个百分点。
从妨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犯罪所涉罪名看,共涉及12个罪名,以诈骗罪,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为主,审查逮捕分别受理75人、8人和10人,合计占妨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犯罪总数的八成以上;审查起诉分别受理58人、10人和10人,合计占该类犯罪总数的七成以上。其他数量较多的罪名是:非法经营罪,受理审查逮捕7人、受理审查起诉4人;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医用器材罪,受理审查逮捕6人、受理审查起诉1人;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受理审查逮捕2人、受理审查起诉7人;寻衅滋事罪,受理审查逮捕2人、受理审查起诉1人。
(五)刑事执行检察情况。2020年,对刑事执行活动违法提出纠正105件,同比上升8.55
;同期已纠正54件,占提出数的51.43%。对监外执行活动违法提出纠正139人,同比上升2.86
;同期已纠正67人,占提出数的48.2%。对财产刑执行履职不当提出纠正134件,同比增加134件;同期已纠正46件,占提出数的34.33%。
二、民事检察主要办案数据
(一)对民事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监督情况。2020年,共受理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案件17件,同比下降29.17%,同期办结15件,同比下降34.78%,其中,向法院提出抗诉3件,同比下降50%。法院同期审结3件,共改判、调解、发回重审、和解撤诉3件,占审结数的100%,同比增加50个百分点。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件,同比增加1件。
(二)对民事审判活动监督情况。2020年,共受理民事审判活动监督案件5件,同比增加5件,同期审结4件。
(三)对民事执行活动监督情况。2020年,共受理民事执行活动监督案件22件,同比上升15.79%。同期审结17件,提出检察建议5件,同比上升1.5
,占审结数的29.41%,法院、行政机关同期采纳5件,占提出数的100%,同比上升25%。
(四)民事虚假诉讼监督情况。2020年,共办理民事诉讼及执行活动监督涉及虚假诉讼8件,同比增加2件。
(五)民事支持起诉情况。2020年,共受理民事支持起诉案件19件,同期审结19件,同比上升1.38
。
三、行政检察主要办案数据
(一)对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情况。最高检于2019年10月在全国检察机关部署开展“加强行政检察监督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专项活动,截至2020年底,已化解行政争议2件。
(二)对行政执行活动监督情况。2020年,共受理案件18件,同比上升80%。同期审结16件,提出检察建议10件,同比上升2.33
,占审结数的62.5%。同期采纳10件,占提出建议数的100%。
四、公益诉讼检察主要办案数据
(一)受理和立案情况。2020年,共受理案件线索85件,同比上升1.36
。立案94件,同比上升1
,其中民事类立案26件,同比上升5.5
,行政类立案68件,同比上升58.14%。
(二)诉前程序情况。2020年,共开展诉前程序51件,同比上升30.77%,其中民事公益诉前程序21件,同比上升4.25
,占41.18%;行政公益诉前程序30件,同比下降14.29%,占58.82%。
从诉前程序案件所涉领域看,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37件,占比最高,为72.55%;其次为食品药品安全领域8件,占15.69%。
(三)提起诉讼和判决情况。2020年,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9件,同比上升2
。法院作出一审裁判8件,均判决支持,其中民事公益诉讼8件。
(四)办案效果。2020年,通过公益诉讼检察,共督促修复农用地约20.26亩;索赔环境损害赔偿金人民币117854.88元;索赔野生动物资源损害赔偿金人民币166850元;索赔食药领域惩罚性赔偿金人民币4562148元;督促追偿违规发放的养老金人民币十余万元;督促维修养护文物3处;督促拆除违章建筑2920平方米;督促清理生活垃圾6.5吨;督促侵犯个人信息立案调查1件。
五、未成年人检察主要办案数据
(一)审查逮捕情况。2020年,共批准逮捕未成年人犯罪和侵害未成年人犯罪165人,不捕71人。其中,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批捕83人,不捕42人,不捕率33.6%,比总体刑事犯罪不捕率高12.14个百分点。
(二)审查起诉情况。2020年,共决定起诉未成年人犯罪和侵害未成年人犯罪227人,不起诉27人。其中,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决定起诉122人,不起诉23人,不起诉率15.86%,比总体刑事犯罪不起诉率高3.9个百分点。另,附条件不起诉12人,对附条件考察期满做出不起诉决定的16人。
同期,对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决定起诉68人,同比上升30.77%。
(三)有关特殊制度开展情况。2020年,共主动开展社会调查103次,同比增加103次;委托司法行政机关、社会组织开展社会调查24次,同比上升4.34%;对未成年人开展法治巡讲13次,同比下降7.14%。
六、控告申诉检察主要办案数据
2020年,共办理群众信访案件1154件,同比上升80.31%;其中,重复信访113件,同比上升113.21%,占信访总数的9.79%,同比减少1.51个百分点。受理刑事赔偿申请8件,同比上升14.29%,经审查,决定给予赔偿8件,同比上升14.29%;受理并提起国家司法救助4件4人,件数同比下降43%、人数同比下降60%。
七、重点工作办案数据
(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情况。2020年,共受理审查逮捕黑恶犯罪48人,批准逮捕43人;受理审查起诉黑恶犯罪70人,决定起诉56人。
(二)服务三大攻坚战工作情况。2020年,对危害金融安全类犯罪批准逮捕21人,起诉40人;对涉“套路贷”“校园贷”“以非法手段催收民间借贷”犯罪批准逮捕3人,起诉3人。
对1名扶贫对象开展司法救助,发放救助金5.17万元。
对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类犯罪批准逮捕8人,起诉20人。对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提起公益诉讼9件,其中提起民事公益诉讼9件。
(三)服务保障非公经济工作情况。2020年,对影响非公经济发展的刑事犯罪批准逮捕26人,起诉22人。
(四)入额院领导办案情况。2020年,入额院领导共办理案件78件,检察长办理的占16.67%;副检察长、检委会专职委员及其他入额院领导办理的占83.33%。其中,办理审查逮捕类8件,占10.26%;审查起诉类6件,占7.69%;民行检察类13件,占16.67%;公益诉讼类23件,占29.49%;控告申诉类24件,占30.77%;案件管理类2件,占2.56%。
(五)检察长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情况。2020年,检察长及受检察长委托的副检察长共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14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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